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戈龙等十六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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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1-11 04:41
海政发〔202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奈良杰等四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22〕133号)、《关于戈龙等十一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22〕141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11月7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戈 龙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陶玲红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赵兴尧 任县公安局打洛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启建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情报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奈良杰 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延长挂职一年);
龙 云 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谭 敏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勐混管理所所长职务;
岩公罕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混管理所所长;
杨康妮 任勐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试用期一年);
唐爱民 任勐海工业园区数字经济局局长(副科级);
袁再翔 任勐海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永铭 任勐海工业园区招商合作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 智 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岩罕勒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再兴 免去勐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秋 度 免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