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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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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12-03 05:06
  • | 政策文件 


 

一、编制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精准有序处置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我县成立了勐海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勐海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于2021122日制定《勐海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为迅速有效处置我县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坚决打好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二、主要内容

《预案》共6个部分

(一)目的及依据。主要阐明指导思想、编制依据。

(二)适用范围。罗列危急金融安全与稳定的各类金融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主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应坚持统一指挥、条块结合,及时报告、快速反应,紧密配合、信息共享,依法依规、严格保密,控制事态、稳妥化解等原则。

(四)组织架构及职责。主要明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五)事件分级。主要明确金融突发事件分级、分级应急响应、应急级别调整等。

(六)应对处置程序。主要包括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分级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以及后续处置。

三、重点解析内容:

(一)金融突发事件定义及分级

1. Ⅰ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金融突发事件:具有全州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2. 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金融突发事件:对全县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州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县级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要进行跨县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 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金融突发事件:对县内个别金融机构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县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县级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协调处置的金融突发事

(二)响应等级启动

1. 级响应:属于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事件发生1小时内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与州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措施。

2. 级响应:属于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与其他县(市)共同协商制定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措施。

3. 级响应:属于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报告领导小组,县级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的,由事件发生单位与所涉及相关部门共同处置,需要县级监管部门跨部门协调应对处置的,应由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

    四、事件处置

应对处置

在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根据风险发展阶段和各自职责提出处置建议,并将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动向及时报告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2.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落实预案各项处置措施,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向,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供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策。

3. 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需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的,由县公安局指导和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执行;对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

4. 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5. 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处置情况适时发布终止应急响应和风险解除通知,各部门必须在接到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通知后方可解除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后续处置

对于通过应急处置能够恢复运营的,协助恢复运营,并继续对其进行监测;对需要进行重组、破产重整或收购兼并的,依法开展有关工作;对需要退出市场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监管部门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和权限对外发布撤销(关闭)公告,依法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1. 在处置过程中,应依法保护各类债权人、投资者、普通民众合法权益。

2. 事件处置平息后,县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继续处置尚未处理完的债权、债务;对提供救助资金的应用及回收工作进行全面的跟踪监测,核实债权、债务,落实兑付和补偿措施。

3. 由县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相关单位配合监管部门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成,负责事件处置工作的成员单位应在处置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报送处置情况书面报告

 

                    勐海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221129

 

(联系人及电话:丁琳嫣然  512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