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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勐海县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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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7-20 10:19
  • | 政策文件 


《勐海县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720日公布实施,为便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确保2023年勐海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二、编制依据。根据生态环境部《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202199号)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测〔函2022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

三、主要框架及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六个主体部分:

第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第二、组织保障。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具体负责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职责分工。明确11个部门、11个乡镇,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职责。

第四、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已根据部门职责进行指标任务分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技术指标和监管指标两部分。技术指标由生态质量指标和环境质量指标组成。勐海县属于生物多样性维护类型。监管指标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及突发环境事件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指标三部分。

第五、时间安排。按照国考时间节点开展考核工作。

第六、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措施,严格监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