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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海县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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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8-04 03:47
  • | 政策文件 


 

一、制定背景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大勐海县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投资者到勐海投资兴业,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解决项目落地难等问题,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县投资促进局起草了《勐海县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政策创新及其依据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和《勐海县促进经济发展10条措施》勐海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西双版纳州文旅康养等七个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已有政策基础上,参考其他县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结合勐海营商环境、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实际制定。

三、重要数据指标来源

本次制定的《勐海县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重要数据指标来源主要依据为县区已出台政策和其他县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共分为1041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制定政策的目的。

第二章适用范围,明确鼓励投资领域和招商引资范围,针对申请重点鼓励类产业投资奖励的招商项目明确条件

第三章土地利用政策,根据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相关规定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明确对投入强度、产出率、容积率、建筑系数等达到相关要求的重点产业重大工业项目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土地价格原则上每亩不高于20万元(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除外)。

第四章用水、用电、用气、标准厂房扶持政策,结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约定水、气价格按照90%给予优惠,电价按照市场化交易价格确定。自建标准化厂房按照每平米100元补助,最高1000万元,租赁厂房按照租三免一的优惠政策给予补助。同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厂房租金每年每平方米补助1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厂房租金每年每平方米补助2元。

第五章产业扶持政策。结合省、州、县现有补助政策及我县财力情况,重点对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建筑领域、工业领域、农业领域、文旅领域、商贸领域、数字经济领域、等几个方面进行补助,单项补助最高100万元。

外资政策加大利用外资支持。对使用外商投资企业所缴税款给予优惠,对在勐海县备案的外贸企业给予进出口物流增量补助,以上年度进出口额为基数,当年增量部分每1美元给予0.02元人民币奖励。上年度没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进出口额的50%为增量给予奖励补助。

第七章科技创新和人才政策,根据勐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制定,单项补助最高10万元,对取得“雨林惠才卡”的优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享受配偶随迁绿色通道、子女教育绿色通道、医疗健康绿色通道。

第八章投资服务政策,凡在我县落户的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全程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章奖励申报及兑现流程,外资奖励兑现汇率,我县经意见征求确定为引入外资的项目在支付兑现奖励时,以批准报告上年度1231日汇率计算支付人民币。

第十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3年,此前县内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政策有抵触的,以本政策为准。本优惠政策未作明确或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限制部分企业或中介套取优惠政策而短期内撤资,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需要在县域内经营及纳税三年以上的限制。

四、征求意见情况

经征求勐海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并多次广泛征求各部门、各乡镇、园区意见建议召开“勐海县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专家论证会”,充分讨论政策条款,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勐海县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