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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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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3-19 05:51


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务公开相关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中心稳岗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降费减负减少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2020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州税务局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西人社发〔2020〕125)文件要求,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0.3%。2020年,累计降低企业失业保险成本610.61万元。

二、疫情期间落实“免、减、缓、延、返”社保减负措施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分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人社发〔2020〕13号)和《关于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0﹞16号)文件要求,具体减免情况如下:

1.减免社会保险情况:2020年2月至12月,对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累计免征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479户4952人155.98万元。

2.减半征收社会保险情况:2020年2月至6月,对参保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累计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社会团体)减免失业保险26家1242人12.76万元。

3.缓缴社会保险情况: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在2020年内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0年,收到缓缴失业保险4户176人2.51万元。

4.延缴社会保险情况: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可在疫情期间延期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补缴。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0年,收到延缴企业失业保险25户1029人23.91万元。

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

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0〕18号)文件要求,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我县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给予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上年度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2020年,发放稳岗补贴220户4609人426.69万元。

四、加快城乡统筹,着力解决“就业难”与“用工难”,全力做好就业促进工作

(一)做好就业服务,帮助群众及时获取岗位信息。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宣传企业用工信息,积极引导贫困劳动力在线上获取资讯信息。通过“就业彩云南·一部手机找工作”帮助劳动者实现线上岗位对接,做好线上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会在劳动力转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建立县、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四级联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新机制,实现乡(镇)之间、村之间及时有效的劳动力供求信息互通平台,确保转移就业供求信息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帮助贫困劳动力向省外转移就业。

(二)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和引导劳动力向省外转移就业。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极引导劳动力外出务工,通过政策宣传、思想引导、政策激励等措施,消除村民外出务工的顾虑。同时加强正面典型案例选树及宣传工作,进一步转移思想观念,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加大对转移就业人员的跟踪问效及服务工作,通过选树外出务工致富典型事例,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打消不必要的顾虑,破除小富即安、故土难离等传统观念,树立多渠道增收、多业发展、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和敢试敢闯的积极就业观。

(三)依托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全力推进贫困劳动力向上海松江输出就业的组织实施。建立跨区域劳动力供求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收集上海等发达地区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以专场招聘会、乡村岗位推荐会等活动为载体,搭建劳务输出快捷平台,引进上海优质企业,进一步扩大招聘企业规模和就业岗位数量,不定期举办滇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集中为各类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搭建就业双选互动平台。依托沪滇劳务协作,实行“点对点、一站式”全程服务保障,促进农村劳动力跨省转移。借力沪滇劳务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立足当前的“稳”,持续发力,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大力推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

(四)积极鼓励群众自主创业奔小康。

进一步加大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乡镇社保中心、人社协办员宣传指导作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扶持,整合县级培训资金,支持发展当地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品、优势产业、生态旅游业和农村电商经济,鼓励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创办、领办农村特色经济实体,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充分利用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贷款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扶持贫困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资金政策扶持。

2020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514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450人的102.6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1573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450人的108.48%;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0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300人的100.46%。城镇登记失业率3.28%,低于4.2%的控制目标。发放创业贷款55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558户的100%,发放7896万元,完成工作目标任务6900万元的114.43%。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就业促进工作。加快城乡统筹,着力解决“就业难”与“用工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加快城乡统筹。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切实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探索劳务脱贫途径和方法,扎实做好职业能力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就业服务。

(二)通过实施创业贷款扶持、发放创业补贴等政策,进一步促进自主创业。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扶持有创业意向和经营能力的群众兴办私营、个体企业。通过创业贷款项目的实施,有效的帮助想创业,能创业,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创业人员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三)加强正面典型案例选树及宣传工作,进一步转移思想观念,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加大对转移就业人员的跟踪问效及服务工作,通过选树外出务工致富典型事例,大规范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打消不必要的顾虑,破除小富即安、故土难离等传统观念,树立多渠道增收、多业发展、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和敢试敢闯的积极就业观。

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