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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勐海县2020年度十佳电商扶贫示范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王霞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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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1-27 03:27


各电商企业,电商从业人员:

为提高勐海县电商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参与电商扶贫的积极性,调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宣传推广电商扶贫,进一步激励企业及电商扶贫带头人积极参与电商扶贫,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打造“电商平台+公司+基地+贫困人口”的扶贫模式,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致富,特举办勐海县2020年度十佳电商扶贫示范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评选活动,宣传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名词说明:本文件指的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重点检测户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勐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西双版纳中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活动时间

1.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1月30日

2.评选时间: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2月2日

三、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主要针对勐海县本地电商企业、电商个体户、电商从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和个人,均可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1.在勐海县从事电商就业创业的贫困人口;

2.为勐海县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的电商企业;

3.在网上销售勐海县本地农特产品的电商企业、个体户、电商从业者、合作社、电商服务站站长、主播;

4.采购勐海县本地扶贫产品或贫困户产品的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

四、评选流程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电商扶贫带头人按照报名表(见附件一)要求准备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交:

1.在线报名,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884918663@qq .com ;

2.线下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打印盖章后提交到勐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办公室(勐海县商务局2楼)。

(二)初选

主办单位成立勐海县十佳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电商扶贫带头人评选小组,对报名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进行初步评选,并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三)综合评选

通过初选的企业及电商扶贫带头人由评审组进行综合打分,根据电商销售额高低作为最终评定。

(四)颁奖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现场进行勐海县十佳电商扶贫示范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进行颁奖。

五、申报、评选条件

(一)电商扶贫示范企业

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主要是通过网络渠道销售,且年网络销售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种(养)殖企业年网络销售额须达到30万元以上,且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提供5个贫困人口就业岗位,且就业时间满6个月;

2.保底收购贫困村或贫困人口农副产品15万元以上,并签订收购协议或付款凭证;

(二)电商扶贫带头人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在县内从事电商领域的创业者、主播、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等。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思想觉悟,遵纪守法,道德品质高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不仅自己通过创业实现致富,且在带动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方面具有榜样作用。

4.为推动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得到社会认可的优秀代表。

5.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2020年网络销售贫困村或贫困人口农特产额达到15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人以上。

六、政策支持

对于被选为勐海县十佳电商扶贫示范的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由勐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对十佳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进行重点宣传和推广;

2.入选企业或电商扶贫带头人的产品,免费入住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展厅,并作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重点对外推介的产品;

3.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企业,将借助自身的渠道资源和专业优势,优先为入选企业提供渠道拓展、产品包装设计、产品与企业宣传推广、产品美工、品牌培育、产品文案策划、电商培训等免费服务;

4.入选企业作为勐海县电商扶贫案例对外进行推广宣传,并作为勐海县电商典型案例,优先获得勐海县电商发展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

5.获得本次评选活动的相关奖励,包括荣誉与奖金。

七、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活动按照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分别设立奖项,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组7名,奖金各2000元;电商扶贫带头人组3名,奖金各10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岩温

联系电话15924642668

邮箱:884918663@qq .com

联系地址:勐海县商务局2楼

附件:勐海县2020年度十佳电商扶贫示范企业和电商扶贫带头人评选活动报名表.docx


勐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