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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勐海县委关于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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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1-09 10:37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0日至4月25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勐海县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11日,州委巡察组向勐海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巡察整改

州委巡察组对勐海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勐海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有力指导,充分代表州委要求。县委对抓好巡察组指示要求的贯彻落实极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虚心接受、认真对待,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切实把巡察组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增强“四个意识”抓好整改落实。县委严格按照州委巡察组要求,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 ”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穿于整改全过程。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迅速于7月15日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州委巡察组领导同志讲话及县委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印发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让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7月20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勐海县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并将中央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州委巡察勐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并整改落实到位。县委书记洪国正同志带头,结合巡察整改,在全县性工作会议讲话、组织制定各类指导性文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题和主线。7月14日和8月22日,县委举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7·26”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县委在巡察整改中坚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县委常委班子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县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所分管联系部门和挂钩乡镇、村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特别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建等各类短板问题或重要工作,重点监督、重点指导、重点检查。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工作,突出抓好各领域各行业党建工作,有力地解决了基层党建发展不平衡、机关等领域基层党建比较薄弱、基层党组织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明白、不清楚、无从着手”等问题,全县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得到提升。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整改落实。在巡察整改中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县委常委会2次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研判。县委常委经常性对各乡镇农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长效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紧盯“六项纪律”,深入细致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巡察监督,与州委巡察整改同步开展的县委第三轮巡察。逐一分析排查州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通过立案、初核、谈话函询、转办等措施逐一核实和处理,以整改实效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突出脱贫攻坚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州委巡察组要求,结合勐海实际,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整改的重点和难点。县委先后10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专题会议,学习政策、部署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集中整改,深入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以及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着力解决了识别和退出不精准、易地搬迁政策执行有偏差、到村到户政策措施落实不扎实、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确保全县扶贫工作责任压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五)坚持以上率下抓好整改落实。县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县委常委和相关县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县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县委常委会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按照“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的要求,扎扎实实抓整改;同时,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全面加强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县委书记洪国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每周至少一调度,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直接过问和协调督促整改涉及的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先后主持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议、2次专题会议、1次全县性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落实跟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注重标本兼治,在围绕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41项具体整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一批专项整治、建立一批制度规定、整改一批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延伸拓展州委巡察整改效果。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措施均已到位,大部分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县委对省委和州委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年、提升年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在全面推进五大建设中,结合勐海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措施,推进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充实全县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把党建工作列入县委督查,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出台《勐海县“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方案》《关于党的建设工作“找问题、补短板、促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乡镇农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织按要求结合实际,层层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依托县委党校培训和选派优秀干部外出培训的方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安排1068名科级和村级、年轻干部到县委党校培训,选派156名处级、科级干部外出培训。

三是全面推进勐海跨越发展。县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等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着力点,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大县域经济发展、建设“中国普洱茶第一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督查督办力度,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8.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4%。开展督查50次,下发督促检查情况42期、督查专报15期、查办件办理情况7期。

2.针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不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7月20日第3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勐海县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县委坚持中央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州委巡察勐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相结合,按照整改要求,拟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抓好整改落实。7月23日在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常委班子和成员对照“七个有之”查摆问题,从思想上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反躬自省,增强政治纪律观念。

二是坚决从严从实执行政治纪律。县委印发《关于深刻汲取白恩培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坚决向党中央的决心态度措施对标看齐,强化零容忍的态度和措施,在发现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立案审查中,坚持执行首先审查政治纪律的要求。今年以来立案审查的40件案件无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遵守议事和决策制度,决定重大事项,提高决策透明度。今年以来邀请基层党代表列席17次县委常委会议,让县委常委会接“地气”、开“天窗”,让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减少决策失误。

四是建立研究决策征求意见机制。今年4月以来出台的《关于县级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工业经济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坚持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研究讨论决定的原则,给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基层单位留足不少于3天的研究修改意见时间,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既符合上级路线方针,又贴近勐海实际,经得起实践检验。

3.针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县委对年度攻坚任务的艰巨性估计不足,统筹谋划不够,力量整合、群众发动和责任压实不到位,精准扶贫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上级脱贫攻坚重要精神。县委先后召开10次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中有关脱贫攻坚重要精神、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全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全省部分贫困县县委书记座谈会、省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等精神,提出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压实脱贫责任。调整充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组织保障的通知》,严格落实县负总责,乡镇、村抓落实的脱贫攻坚责任机制,县委书记、县长部署、安排、落实、督查,做到情况明、政策清、措施精准、督导有力、落实到位。实行县级挂钩联系领导、挂包部门单位与扶贫工作捆绑考核制度,明确乡镇、贫困村组未如期完成脱贫目标,在严肃追究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的同时,县级挂钩联系领导、挂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召开3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突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有偏差、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等6大内容16个具体问题全力开展整改。2015年以前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已于7月底全部“清零”,易地扶贫搬迁点按要求调整为3个点,对已实施的不在搬迁范围的无力建房贫困户建房贷款和补助由县级统筹解决,切实减少群众建房负担。

四是全面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通过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动态管理工作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政策知识考试、专项检查等方式,解决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全县现有继续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2660户9532人,做到无错评、无漏评、无错退。

五是严格监督管理脱贫资金。通过促进资金拨付使用、清理交回财政统筹等,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65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发展、以工代赈、助学兴教、饮水安全等项目。

六是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采取悬挂或刷写标语、民族语言翻译传播、利用各类媒介开设专栏、挂包干部入户、脱贫户现身说法等方式,宣传党的扶贫政策措施、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光荣脱贫先进典型,切实把正能量传遍各村各组,形成“自强、诚信、感恩”的脱贫攻坚浓厚氛围。

七是强化监督执纪。出台《关于开展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巡察5个乡镇6个县属单位;扶贫领域党纪处理2件6人,政纪处理1件1人,问责1件1人;通报曝光2件3人;县委单独提醒约谈36名乡镇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主要领导,集体提醒约谈463名驻村扶贫工作队、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队长;县纪委提醒约谈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5个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1.针对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从县委常委班子做起,带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对58个县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确保“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继续开展“听、谈、查”工作。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全面检查,全面落实县级挂钩领导的责任,对12个乡镇农场55个县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干部廉洁从政建设。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采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干部讲党课、廉政警示教育、任前廉政谈话等措施,前移干部监督的关口,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基础。今年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5次68人,签订廉政承诺书68份,3000多人次到曼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四是健全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印发《勐海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到乡镇农场、部门单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由县委书记、县长及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五是持之以恒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对5件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2.针对乡镇纪委干部大多业务不熟、工作开展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将乡镇农场纪委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从完善制度建设的层面来统筹推进。

二是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县纪委组织全县88名纪检监察干部,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试行)》等党章党规党纪进行测试。

三是建立工作交流学习机制。制定《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方案》《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交流方案》,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乡镇农场纪委干部纳入县委巡察人才库,今年抽调4名乡镇纪委干部参加县委第二轮、三轮巡察工作。实行县级纪委在乡镇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中抽调乡镇纪委干部共同参与的制度。建立各乡镇农场纪委书记定期到县纪委进行交流汇报的制度。县纪委计划年底组织开展一期全县纪检干部培训班。

四是从严从实管理队伍。县纪委对12名乡镇农场纪委书记开展集体约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夯实监督责任,强化履责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没有形成经常化制度化问题

1.针对有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淡化,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县委带头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我县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县委常委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费日、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将落实制度情况纳入全县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通知》,洪国正同志带头,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副县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针对四大班子部分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少的问题,将督促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是县政府、县政协党组认真纠正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的问题。落实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建立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已分别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并规范党组痕迹台帐,指定专人负责。

四是开展千堂党课进基层活动。出台《勐海县千堂党课进基层实施方案》,活动开展以来,28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带头为所在支部和基层党建联系点党员上党课121次,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林业局、打洛镇、勐海镇、勐宋乡等乡镇部门475名科级领导上党课838次。

2.针对部分乡镇党委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党务工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今年以来8次研究党建工作,召开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基层党建提升年现场推进会等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印发《乡镇农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述职评议考核,落实考核结果与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挂钩要求,今年以来县委书记约谈了3名年度党建考核末3位的乡镇党委书记。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召开党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今年以来乡镇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进行了督查。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基层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实施办法(试行)》,选派5名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建督查员,定期对各级党委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认真执行《党建组织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按月开展随机督查,今年以来开展全县党建工作交叉检查1次,随机督查 8次,通报反馈督查发现存在问题2期。

三是纠正部分乡镇研究问题采取“党政联席会议”“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勐海镇、打洛镇、勐宋乡已制定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针对对党员发展关注不够,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管理。将党员发展工作列为全县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为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政治任务高度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把“环节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三是突出重点发展党员。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调研,完善党员发展计划,确定年度培养发展目标,今年分配至全县各级党组织的283个党员发展名额,注重向贫困村、山区村特别是拉祜族村民小组和在脱贫攻坚任务中涌现出的优秀群众倾斜,现已完成89名发展党员相关程序审核工作。

(四)关于县委班子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得不扎实问题

1.针对党员教育宽松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委常委会今年以来2次研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意见。出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县委常委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落实“千堂党课下基层”活动,带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典型推动。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实行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指导,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严格回炉、补课。选树了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建章立制。围绕基层党建提升年的工作重点难点,推行基层党建交叉检查、巡察和督查通报制度,聚焦问题、突出实效,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四是纠正以业务会代替政治学习、党性教育的问题。县四大机关党支部健全完善党员学习、积分管理、党费日等相关制度,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表,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按要求规范管理学习台账。

2.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谈心谈话制度没有形成常态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县四套班子带头严格落实“四必谈”制度,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开展交心谈心187人次。

二是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谈心谈话是否形成常态问题,列入党建交叉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检查出的开展谈心谈话不够、开展学习不足、痕迹档案不完善等问题,要求明确整改目标,限期完成整改。对打洛镇组织学习党章党规、谈心谈话少的问题,已进行整改,今年以来组织学习9次、开展谈心谈话2次和工作督查2次。  

3.针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员意识弱化、纪律松弛的问题

一是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党组织开展 “千堂党课进基层”、唱红歌、到岩嫩党性教育基地等活动,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意识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争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模范和表率。

二是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出台《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全县各级党组织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积分考核评定细则、评分标准,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是执行学习积分制度。年底将根据科级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和上交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情况,进行测评打分,综合评定全年的学习积分,并把学习积分结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全面开展毒品问题整治。加大禁吸戒毒筛查和整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党员涉毒问题,今年以来对4名涉毒党员(3名吸食毒品,1名贩卖毒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针对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一是开展“转变干部作风、打造‘云岭铁军’”系列评论员文章学习活动。县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树立以担当为荣、以避事为耻的精神,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出台《关于治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勐海县管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进一步整治干部“慵、懒、散、漫、浮、腐”等问题,激励全县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营造“为官有为”的良好政治生态,形成“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的工作氛围。

三是对黎明农场体制改革、祥和小区项目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抓好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场社会保障机制、推进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做实项目建设,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深化改革的23项目标细化为117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祥和小区项目征地拆迁遗留问题正有序推进,已取得了初步的进展。

5.针对基层领导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能力素质要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抓实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依托县委党校干部教育的主阵地,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能力素质。今年以来培训科级干部252人、村“两委”干部414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稳定乡镇干部队伍的通知》,建立县级机关与乡镇之间人员交流机制。今年以来从县级机关部门提拔4名干部到乡镇基层任职,县级机关与乡镇之间干部交流任职14人次。

(五)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仍有差距问题

1.针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开展全县公务接待工作专项自纠自查工作。全县126个乡镇农场、部门单位,对照是否存在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及超范围接待、是否存在未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等六个方面问题,对2016年以来公务接待进行自查自纠,县审计局对58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进行了抽查,查出52个部门单位无接待公函、33个部门单位无接待清单、5个部门单位陪餐人员超标等问题,自查出的问题现已基本完成整改。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勐海县公务接待暂行办法》,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及省、州、县接待工作要求的学习贯彻落实力度,要求全县各乡镇农场、部门单位认真执行接待费用管理清单制度,杜绝公务接待长期挂账的现象,做到接待标准、陪餐人数、菜品、酒水、结算五个严格把关,形成勤俭节约的公务接待工作导向。

2.针对一些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沓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勐海县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严肃整治“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及“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对1名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沓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明察暗访机制。今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7次,发现问题14个,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的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健全县、乡镇农场联动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已制定工作日巡查检查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杜绝为民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

3.针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执行财经纪律业务培训。县财政局对全县各乡镇农场、部门单位215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业务培训。

二是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今年以来严肃追究勐宋乡政府、布朗山九义学校私设“小金库” 3名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规范采购审批行为。严格按照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和零星维修工程采购审批制度,对全县涉及的采购单位、代应商、社会代理机构进行自查和抽查,有效地防止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跑风漏气等违法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办理54家294项采购,节约资金71.89万元。

四是加强财政资金日常监督。对县委巡察的勐海镇、县安监局以及卫计局、林业、驻昆办等15家单位执行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支出、国有资产管理和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4.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提高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性认识。7月20日第32次县委常委会,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的要求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填报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廉洁从政。

二是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委常委在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报告了收入、房产、财产等个人有关事项。针对四大班子大部分成员在述责述廉报告中未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将督促县级党员领导同志带头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是实行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新提拔干部和每年随机抽取百分之十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对不如实报告的领导干部及时责令整改纠正或作出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对33名新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要求3名干部作出情况说明。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县巡察整改的41项措施和3项专项治理全面推进,10项建章立制工作初步形成制度成果,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真正把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一是各项工作统筹推进速度有所加快,但力度依然不够,要形成决策落实的合力,进一步提升跟踪问效的能力,保证各项工作部署在勐海落地生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一些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问题,如推进重点领域深化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推进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逐步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久久为功,防止纠而复生、回潮反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州委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一是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要弄清原因、细化措施、限时办结,确保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个不落整改到位、见底清零。二是对已整改完成的,要跟进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自查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分步骤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的落实。三是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把握好州委巡察组移交线索处置工作时间要求,加强对相关案件的组织领导、总体协调,倒排时间、倒排任务,严格要求,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察组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全部在期限内核查处理到位。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标杆”意识,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面上问题和深入剖析根源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州委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勐海县委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虚心接受、认真对待,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切实把巡察组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推进巡察整改同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主动、经常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勐海得到坚决贯彻执行。

(二)着力抓好后续整改。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州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以巡察整改为促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改革,围绕解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严格等根源性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治本之策,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的原则,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研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内涵,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部署,切实做到全面把握上级政策和工作要求。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决反对数字脱贫、算账脱贫和“被脱贫”,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效,确保脱贫成效真正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县委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执行“六项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持续加大巡察工作力度,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五)推动勐海发展实现新跨越。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勐海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把整改过程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作为落实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过程,作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实现脱贫摘帽、跨越奔小康目标的过程,以整改促发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纪委信访室反馈。

联系电话:0691—5125850,电子邮箱:mhxjwxfs@126.com。

 

中共勐海县委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