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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森林勐海 美好家园”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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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1-09 02:38

为充分展现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果,展示“森林勐海”、“平安林区”、“森林县城”建设以来我县生态环境的显著改善,表达人们对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的良好愿望,激发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热情,促进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提升,特举办“森林勐海 美好家园”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勐海县绿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勐海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勐海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

协办单位:勐海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

2017年11月9日-2018年1月22日

三、征稿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不限年龄、性别、地域。

四、作品内容

(一)反映勐海自然资源、生态景观、湿地风光以及民族茶文化;

(二)体现城乡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见林”的美好生活,反映绿色庭院、宜居城镇、美丽乡村等凸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温馨画面;

(三)展现广大干部群众撸起袖子苦干实干,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防体系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公益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以及开展植树造林、森林资源及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绿色行动的感人镜头;

(四)反映森林管护站、乡镇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基层一线的林业人坚守岗位、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

(五)反映村集体、合作社、企业等抓住“绿色机遇”,在林业项目支撑下,发展以森林为依托的种植、养殖、旅游、休闲、康养等生态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喜人场景。

五、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独立拥有著作权,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同时,主办单位有权作出相应处理并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二)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围绕作品题材进行创作。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创作风格和艺术手法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10张)为1幅作品。谢绝已获得全国、省、州、县各级各类摄影赛事中的优秀作品投稿。

2.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参赛作品必须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文件可以是RAW、JPG、TIF格式中的一种,拍摄作品不小于1000万像素(5MB以上)。

3.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谢绝合成、叠加、拼贴、移植或其他特技手段加工制作的作品。相机拍摄作品在后期制作中,可对作品影调、色彩等作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4.参赛作品必须取景于勐海县境内,有简要文字说明,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事件内容。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同)、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200字以内的说明。

5.参赛作品实行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主办方官方网站和主办单位授权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者须自行备份原始作品。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使用权(包括编辑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等),不另付稿酬,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四)投稿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5135618

投稿邮箱:1643451850@qq.com

联系人:佐连江  联系电话:13759253998

汪金伟  联系电话:13531778306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5类奖项: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入围奖8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同一作者入选获奖作品的数量在3幅以内,且获一、二、三等奖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奖作品揭晓后,主办方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并为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七、成果应用

(一)大赛获奖作品将在微信、微博、政务网等媒体及《勐海林业》期刊上刊发;

(二)大赛获奖作品将在今后举办的摄影展中展出;

(三)大赛获奖作品将选录到《“森林勐海 美好家园”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

勐海县绿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