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整治法律法规宣传(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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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7-31 10:59
对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中共勐海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 宣
勐海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