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景陵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胡景陵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19〕71号)文件精神,经2019年4月28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胡景陵 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维娅 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