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总结

  • 作者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室
  • 来源 :本站原创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02-20 10:48

2018年以来,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窗口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专项工作,积极拓展服务内涵,强化服务意识,全力打造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巩固政务服务四风整治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局政务服务中心。成立服务窗口,在窗口显著位置公示窗口名称、经办事项、窗口人员职务及其名字,同时摆放办事服务指南。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配合县委编办及县相关单位,开展我局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进一步确定、优化办事服务流程。二是继续实施行政审批改革,落实应进必进,坚决杜绝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办理等体外循环现象发生。三是积极推动网上审批。在去年行政审批网录入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完善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及时更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实现了窗口与部门的网上审批互动,同时方便了服务对象查询和下载相关资料,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改革审批模式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一是2018年,县住建局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全面录入我局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共梳理出行政许可27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内部审批1项;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已将所有事项的要素信息录入政务平台并公示。二是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完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勐海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成立了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单位对多规合一收资工作的开展进行讨论交流。三是清理公布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清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公共安全外,凡属企业经营中自主决定事项、市场调节事项一律不得强制组织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

(四)优化服务,着力转变办事形象一是努力实现一个窗口的服务新格局。目前,我局已将4项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中心窗口实行了授权审批,有效提升了审批效率。同时,将业务知识丰富的优秀干部安排到审批窗口工作。将办事指南统一公布于政务中心及其单位门户网站,基本实现了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一站式服务新格局。二是着力打造信用体系。进一步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建筑业、房地产市场信用环境,制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阶段性完成了公共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实现了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与行政管理的联动。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业企业核准中引入了信用承诺。三是整合优化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办理流程,推动建设项目进度,截至目前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3份,施工许可证核发37份,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42

(五)进一步强化政务投诉处理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投诉信箱,并及时答复投诉;加大政务投诉案件查办力度,完善投诉案件的回访、协作等制度,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六)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1. 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宣传统战和政法工作。一是认真研究部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全县意识形态宣传统战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二是定期组织学习,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宣传统战及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主体责任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勐海县城区开展城市管理五加一联合执法暂行方案》,对县城区内象山大街、佛双路、景管路、嘎海路、佛照街等路段开展清理占道经营整治行动。一是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限期拆除通知书》116份,取缔违规占道经营2321户,取缔流动摊点7628余起,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22763余起,收缴破旧及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及灯箱103个。二是集中整治违规广告问题。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进行改造,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共审批户外门头广告特色化设置36起。对景管路、景养路、象山路路边广告进行清理7次,共清理小广告8582份。三是集中整治乱停乱放问题。结合已开展的工作,对新建湿地公园、新建沿河路延长线茶乡路经四路纬四路南海路、新建景管路等多条开展整治乱停乱放20余次。四是提升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前期运行模式。今年我局对新建道路增设电子监控24个,红绿灯设施24个,为顺利实现非现场执法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五是结合两违工作打造智慧城市。经摸底排查,未取得建设相关手续擅自建设的207违法建设户进行了查处,违法建筑面积共计155564.6,已拆除违法建设户93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1545.76㎡;其余114违法建设户我局分为五期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分别下发了责令限期三十日内自行拆除违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一期26户、二期16户、三期47分别于20171213日、2018326日、2018517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提请依法强拆违建面积110673.545㎡。六是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情况。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建设工程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对项目开发过程中及私人自建房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9起,其中:查处项目开发的有5起,查处个人建房4起。目前已结案5起,结案率为55%,共作出行政处罚金额9.586万元。七是结合互联网+城市管理工作模式,开展工程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我局为确保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到位,首先对运输源头定标准。督促城区各建筑工地对出入口实施硬化,安装冲洗设施和监控设备,安排专人清洗、检查,确保工程渣土运输车清洁上路。其次运输过程强监管,对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采取运输监控和设卡巡查等方式,加大道路运输的监管力度,防止沿路抛洒滴漏和偷倒乱倒行为的发生。共规范各类建筑工地出入口30个,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车辆20余辆,立案19起。

2. 坚持实施互联网+阳光规划严格落实规划审批机制。我局始终坚持落实规划审批制度,共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份,用地面积331426.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7份,用地面积494791.1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6份,建筑面积629622.95㎡;完成了打洛口岸游客服务中心、勐混镇勐章钯商业步行街、勐海县宏福综合集贸有限公司、浩宇大城三期二组团等项目及私人建房共计42个项目的放验线工作。一是勐海县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西部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州规委审查和县政府审批;二是勐海县主城区城市设计、绿地系统、消防、环卫、燃气专项规划、一水两污体系专项规划已完成编制,并通过县规委会审查和县政府批复;人防专项规划已通过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已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审查;三是勐海县多规合一规划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并已提交县政府进行讨论研究,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方案;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已通过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省住建厅审批。《勐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已通过州县两级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审查;四是《打洛边境口岸型特色小镇建设总体规划》、《勐混农业型特色小镇建设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住建厅评审通过并获批准。勐遮、勐阿、勐宋、西定等其余8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五是《打洛边境口岸型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勐混农业型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现已通过县规委技术审查,县政府已批复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政务服务专项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审批事项进驻不彻底,部分窗口授权不充分,并联审批难度大。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还有很多困难有待解决,网络覆盖、互联互通不够,平台基础条件差、办公设施缺乏,制度不配套、人员经费缺乏保障等问题制约了政务服务工作。三是商品房销售市场违规操作行为时有发生,中介服务市场存在无序竞争,部分黑中介还在继续开展业务。整个行业仍在低水平低层次的质态上运行,整体素质不高,相对规模小,经营粗放,经营不够规范。四是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服务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在完成我局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的再优化。二是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新一轮行政权力取消、下放和承接工作

(二)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大网络覆盖和各级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的力度,持续提高网上办事服务的能力,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数据库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实现一单一号一窗一网一卡的目标,不断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窗口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通过定期培训及严格管理提升窗口形象。规范窗口人员的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窗口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窗口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中心的和谐稳定

(四)加快“多规合一”建设步伐。立足大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方案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同时将环保、教育、水、电、气等专项规划纳入总体规划中,充分发挥共享精神,建立共同、开放、互助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解决以往各类规划各有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的问题,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目标,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定下调子。

      (五)依法高效地统筹民生保障业务。加强房地产、物业、房产中介等行业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