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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勐海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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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4-07-17 09:34

 

海政办发〔2014〕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度国家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根据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省级地方公益林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2014年2月26日至3月18日,县政府组织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11个乡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台账管理、护林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体上各乡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抓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但个别乡镇存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未落实,相关台账资料不健全,护林员管理不规范,公益林地块界线不清等问题。近期,省级生态效益补偿绩效评价检查组将到我县开展2013年度生态效益补偿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仅有布朗山乡、勐往乡、勐海镇等3个乡镇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其余乡镇均未兑现。请未完成兑现工作的乡镇于4月30日前依法依规按要求完成兑现工作。

 

    二、严格林业管护人员管理

    全县护林员279名,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护林员43名,省级地方公益林护林员236名。针对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日志”填写不规范、不准确、不详实,护林员有变动的问题。请各乡镇加强护林员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做到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日志”当日巡护即时填写,巡护天数每月不少于20天;二是加强护林员培训,严格护林员考勤考核工作,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三是护林员发生变动时,请乡镇及时完善《公益林管护合同(B)》及《公益林管护协议书》的签定。

    三、严格台账及资金管理

    针对《公益林地块检查验收单》填写不完整,《公示表》制作不标准,村民“一事一议”不规范等问题。请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档案归档、材料归类,完善卷宗等工作,做到公益林管理档案完备,图纸、表格、信息卡和文字资料齐全,各类统计数据准确详实。进一步规范村级“一事一议”决议,规范林业资金申报,严格按照《公益林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不得挪用、转借,乱用占用公益林资金。

    四、严格公益林区划及保护工作

针对林权所有者及护林员对公益林责任区划界线不清,管理混乱,“责、权、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请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踏界方案,组织人员落实区划界线,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林业局,并对所辖公益林范围已开发及未开发但潜在开发的公益林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林业局。

各乡镇贯彻落实工作情况,请形成书面材料于2014年5月3日前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汇总后统一报县政府。联系人及电话:周云华,13578417111。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