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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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7-04 12:16
海政办发〔2017〕84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各办局: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1日
勐海县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督查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加快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张世影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佛海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岩温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 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代 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中心主任
杨云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岩温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艳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黄 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赛 勐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宁华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文新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马 杰 县林业局局长
蔡兴仁 县水务局局长
桂丹丹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贺 辉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新斌 勐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忠明 勐遮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 的 勐混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岩温丙 打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坎比 勐阿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罕香 勐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伟华 勐宋乡人民政府乡长
刀 昆 勐往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忠 西定乡人民政府乡长
江 龙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尼兴 布朗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子能 黎明农场管委会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各乡镇政府、各管理委及县级各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赛勐同志兼任,负责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排查问题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主要职责:重点检查保护红线内是否存在排污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是否存在企业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查未批先建、环保安监标准不达标、管理松散不严格、乱排乱放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不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存在的重大隐患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未整改、拒不整改的企业和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石、采砂、爆破、取土、打井、违法建筑、河库养殖、种植污染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盗伐、滥伐林木,围剥树皮,毁林开垦违法行为及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执行矿产资源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 调查处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排查违法生产“地条钢”行为;对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涉及24个问题进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第一工作组
组 长:赛 勐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赵新斌 勐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忠 西定乡人民政府乡长
江 龙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贺星 县水务局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站长
邱 勇 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张维奇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勐海镇、格朗和乡、西定乡辖区排查工作。
联系员:张维奇,13608786669。
2.第二工作组
组 长:龙云海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岩温丙 打洛镇人民政府镇
岩 的 勐混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岩尼兴 布朗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谭祖云 县环境保护局治理股股长
蔡 华 县水务局工作人员
周 雁 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打洛镇、勐混镇、布朗山乡辖区排查工作。
联络员:周 雁,13388813643。
3.第三工作组
组 长: 吴 二 县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 王子能 黎明农场管委会主任
谭忠明 勐遮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罕香 勐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永强 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队长
李志明 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股股长
李文萱 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黎明农场管委会、勐遮镇、勐满镇、辖区排查工作。
联络员:张永强,3578116024。
4.第四工作组
组 长:王志荣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岩坎比 勐阿镇人民政府镇长
刀 昆 勐往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伟华 勐宋乡人民政府乡长
佐 大 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马俊坤 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李宗翠 县林业局林政股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勐阿镇、勐往乡、勐宋乡辖区排查工作。
联络员:李宗翠,18988183342。
各工作组要针对在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要求整改完成,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重点
(一)各乡镇(农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排查重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做好有关排查资料准备工作。
(二)重点排查生态功能区、江河库渠、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活动、非煤矿山、“两违”治理、“地条钢”、全县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农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西办发〔2017〕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梳理排查本辖区、本行业有关环境敏感、热点和突出隐患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县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5日集中开展,并于6月16日前各工作组将排查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张永强,电话:13578116024,邮箱:mhxhbj@126.com。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政府,联系人:玉南而,电话:15887636037。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