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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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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07-04 12:17


 

海政办发〔201776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31

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进入5月份以来,我县气温上升,天干物燥,雷电、大风天气增多,用电负荷加大,各类致灾因素增多,火灾事故易发,预防火灾事故难度增大。扎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集中解决各行业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彻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州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日起至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期间,在全县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狠抓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有效减少火灾,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农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具体负责夏季火灾防控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行业部门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成多个检查小组,牵头对分管行业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具体分工如下:1.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其他民办学校进行联合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2.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医院、卫生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联合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3.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的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场所进行联合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4.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的加油站进行联合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5.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的KTV、歌舞厅、网吧、游戏厅等歌舞娱乐休闲场所、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场所、旅游住宿场所及文物古建筑进行联合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6.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城乡结合部非法搭建的违章建筑和建筑施工工地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整治存在较大隐患的三合一多合一违章建筑,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不能依法整改的,督促拆除违章建筑。7.由县民政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的养老院、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及其他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联合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8.由县茶业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地税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整治存在较大隐患的茶业加工场所,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9.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的宾馆、饭店及商场、市场进行联合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10.由县林业局牵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木材厂、家具厂、木俱经营及其加工厂进行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11.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粮食储备仓库进行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12.由县民教事务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寺庙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

各乡镇(农场)工作职责:各乡镇(农场)主要领导要专题听取1次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汇报,认真分析研究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定制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对辖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实施重点整治,对火灾隐患突出或乡镇难以督促整改的单位要及时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认真摸排30户以上的连片村寨情况,对于连片村寨木结构建筑较多,房屋建造密的自然村要组织村民修建消防储水池,配备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村民能快速扑灭。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强化社会面火灾防范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单位消防自我管理标准》和《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标准》一规两标达标创建活动,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行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点一策原则,针对风险点逐个制定防范措施。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按照评估情况,全面开展工艺装置、设施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保养,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全面开展文物古建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治理,督促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制度,指导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县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达标建设工作。

4.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按照省综治办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云公消发〔201739号)要求,全面推动健全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消防通道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现象,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80%的社区达标。

5.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治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推动乡镇(农场)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

6.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专项治理。按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公安机关依法督促指导的工作要求,深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要切实用足用好罚款、拘留、责令三停和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确实整治关停一批久拖不改的隐患问题。特别是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住人和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采取两清两断(清人清物、断水断电)硬性措施,坚决予以整治。

7.开展旅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旅游市场整治的相关安排部署,广泛发动基层消防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景点及热门旅游地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严厉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排查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推动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8.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4·07”“4·11”农村火灾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将农村消防工作与扶贫攻坚、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道路通达工程传统村落保护移民搬迁等项目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组织力量、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经费保障、考核评价体系。乡镇(农场)、行政村(生产队)完成一委一办三员的农村消防组织系统。夏季消防检查结束前,各乡镇(农场)要充分发动基层消防组织力量,在广大社区、农村开展进村入户除火患行动,重点做好一针对两规范三清理工作(即:针对特殊群体上门走访一遍、宣传一遍、帮助检查一遍;规范农村电气线路、规范村民生活用火;清理柴草堆垛、清理室内易燃杂物、清理入村道路)。

9.开展电动车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根据当前火灾形势,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组织召开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重点检查各小区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有无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各场所楼道消防通道有无电动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杂物堵塞或封闭,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完好有效、社区管理人员是否都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等。

10.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公消〔2015224号),推动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按计划落实消防队站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完好率达到98%以上。国家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到一级队标准,省特色镇、历史文化名镇和40%的一般建制乡镇达到二级队标准,80%的乡镇、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动所有重点单位和社区及60%以上的行政村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不少于7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8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100%的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消防绘画作文、消防知识赛、消防宣传进农村五个一工程活动。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电视台每月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不少于150条(次)。各级消防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单位职工手机加入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各单位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单位人数的80%

3.强化社会消防培训。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专(兼)职人员全部培训一遍。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培训。

(三)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充分认清形势,树立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责任感、紧迫感,以管用、过硬的措施和手段,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坚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平稳。

四、工作阶段划分

(一)部署发动阶段(6上旬)。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并将工作方案和会议简报报送至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一是各乡镇(农场)要对辖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完善一委一办三员的农村消防组织系统,充分发动派出所、交安中心、村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进村入户除火患行动,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多个联合执法小组,牵头对分管行业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农场)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检查情况。对验收发现隐患整治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行业、部门和单位,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并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今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涉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看待,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身先士卒、率先垂范、靠前指挥,部署指导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亲自过问协调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全力推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乡镇(农场)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行网格化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对农村、社区全覆盖排查。要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尤其是电气安全隐患的整治。各牵头单位要实行实名制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少一个环节、不漏一个单位、不放过一个问题和隐患,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各级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坚持零容忍态度,联合开展专项执法,坚决依法从严整治。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示曝光制度,对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的商场市场、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面清除场所的住宿人员和非法加工、储存、销售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对久拖不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由政府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示曝光隐患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夏季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部门要对照十三五消防发展规划,对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各乡镇(农场)要及时根据本辖区总体规划的调整,积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工作,将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建设内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的要求,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年内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完成市政消火栓补建任务,确保勐海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各乡镇和文物管理部门要按照一城一策、一镇一案、一村一计的原则,在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所有传统村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建设,切实提高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四)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组成专项督导工作组,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各行业、部门、系统和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和一名信息联络员,资料上报要及时、准确,确保质量。各乡镇(农场)及行业主管部门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和会议简报请于616日前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填报附件《县直部门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结束后5日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王仕煌,5121119/15969198419,传真号码:0691-5123119,邮箱:2661334024@qq.com

 

附件: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31日印发


附件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行业

(领域)

管辖行业(领域)单位底数

本月排查

单位数量(个)

累计排查

单位数量(个)

排查率(%

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家)

开展灭火救援疏散演练(家)

组成检查组

火灾隐患整改

本月出动检查组(个)

累计出动检查组(个)

发现隐患(条)

督促整改(条)

县教育

 

 

 

 

 

 

 

 

 

县卫生计局

 

 

 

 

 

 

 

 

 

县安监局

 

 

 

 

 

 

 

 

 

县商务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县住建局

 

 

 

 

 

 

 

 

 

县民政局

 

 

 

 

 

 

 

 

 

县茶业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林业局

 

 

 

 

 

 

 

 

 

县发工信局

 

 

 

 

 

 

 

 

 

县民宗局

 

 

 

 

 

 

 

 

 

备注:1.此表中累计排查单位数量为从第一次上报至当次上报的累计情况;2.此表由各行业负责统一收集,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