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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省对下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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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08-08 12:01


 

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省对下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为深入推进我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16296号)和《中共勐海县委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发〔201627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有效落实《西双版纳州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西政发〔20177号)的各项改革任务,结合勐海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7718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更为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全面脱贫提供了有利条件。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是切实解决长期以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需要,更是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周密部署,紧紧围绕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改革措施,确保我县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改革,使我县在保障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财政支持政策和方向不变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发挥主观能动性,整合财政资金,自主决定优势项目,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着力破解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和瓶颈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明确目标,准确把握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核心内容

(一)改革总体目标

围绕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省、州政府提出建立目标明确、定位准确、权责明晰、设立规范、分配科学、突出重点、管理有力、监管到位、讲求绩效、公开透明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基层政府自主确定项目、统筹整合资金、权力与责任对等的管理格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

(二)改革资金范围

改革资金包括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资金;州级预算安排用于县市的项目资金,除配套和按物理量测算的外,其余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县级应积极将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纳入改革范围。

(三)基本原则

1.权责不变,转变职能。县级各主管部门仍是申请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职能部门,各部门应抓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强化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2.统筹整合,保障重点。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实际,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将政策目标一致、投向相近、来源不同的各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资金聚合效应。 

3.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资金下达、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等各环节的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资金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工作

(一)抓好项目储备管理

基层项目库是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唯一平台和渠道,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基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库管理是有效解决项目编制不实、执行缓慢的重要途径,发改、财政部门要牵头各部门参照省、州发布的项目征集指南,按照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我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年滚动项目规划,做实项目前期、做好项目储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大统筹整合力度

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重点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集中用于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一是将州、县两级财政纳入改革范围的资金整合到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安排使用;二是要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三是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情况下,按照规划引领、重点突出的原则,对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投向进行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防止撒胡椒面现象。

(三)实施综合问效管理

各项目部门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项目绩效自评。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对各部门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实施重点评价,要牵头制订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四、明确职责,全面落实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牵头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作为我县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重要任务来落实,确保改革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县财政局是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立足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县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一系列配套措施,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完善基层项目库,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协调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县级各主管部门是落实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改革相关管理制度,做实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二)统筹协调,科学决策

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是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改革取得实效的关键。县人民政府将结合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脱贫攻坚等规划,建立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项目筛选、项目审定的领导决策机制,科学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切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尽快研究制定本部门的改革工作方案。县财政局要牵头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资金管理、资金整合、项目管理和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改革中的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涉及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的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县财政局制定本部门省对下转型转移支付资金整合、绩效评价等办法(方案),确保改革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强化监督,信息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实施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除涉密事项外,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等有关信息均应向社会公开。县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管理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包括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审计结果等,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五)严肃纪律,严格问责

财政、审计、监察和县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县财政局要对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实行常态化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审计部门要做好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