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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办发〔2015〕9号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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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5-03-30 04:32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纂出版

《勐海年鉴》(2013-2014)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勐海年鉴》是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年鉴编辑部承编的综合性资料信息年刊,是展示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记录我县社会发展进程的重要史册。《勐海年鉴》在宣传勐海资政、教化、存史等诸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深化县情认识、扩大对外宣传、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提供信息支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67号令)及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修志编鉴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继续编纂出版《勐海年鉴》(2013-201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编纂出版《勐海年鉴》(2013-2014)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经验,突出反映各地、各行业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展示勐海发展的良好环境,为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翔实、可靠的地情信息资料。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编纂出版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承写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根据各行业、各系统、各部门实际,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撰稿人员,组成强有力的撰稿队伍,严格按照《〈勐海年鉴〉(2013-2014)编纂出版方案》(见附件)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所承担的撰稿任务。请各承写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进行工作布置安排,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撰稿人员,并于201536(星期五)前,将分管领导、撰稿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至《勐海年鉴》编辑部,联系人:马丽,联系电话:5122510,邮箱:mhxszb@163.com

三、稿件报送要求

(一)记事时限。《勐海年鉴》(2013-2014)为两年合刊,记事时限从20131120141231止。请各单位按照《〈勐海年鉴〉(2013-2014)编纂出版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撰写文稿,精心选送图片资料,按时间、按要求完成供稿任务,保证《勐海年鉴》(2013-2014)的顺利编纂出版。

(二)严格实行单位领导审稿制度。各单位撰稿人完成文稿后,须经单位领导全面审核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审查把关,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至《勐海年鉴》编辑部。

(三)报送时间。各承写单位务必将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稿件连同电子文档2015630报送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勐海年鉴》编辑部。联系人:马丽、王英姿,联系电话:5122510,邮箱:mhxszb@163.com

四、图片、彩页征集

《勐海年鉴》是勐海县最权威、最全面、最基础的大型地情百科全书,是全面展示勐海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媒体,是宣传勐海、了解勐海的重要窗口,为活跃版面,充分展示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发展历程,特设彩页专栏勐海风采,形象、具体、全面展示各有关单位在落实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取得的辉煌成就。彩页每版刊登46幅图片,图片紧扣主题;文字资料在500字内,要求言简意赅,由入编单位自行组稿,年鉴编辑部审定刊登,并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五、业务培训

此次编纂《勐海年鉴》不再举办集中业务培训。若个别单位需要业务培训,请与勐海年鉴》编辑部联系,由编辑部进行业务指导。

 

附件:《勐海年鉴》(2013-2014)编纂出版方案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2

 

 

 

 

 

 

附件:

 

《勐海年鉴》(2013-2014)编纂出版方案

 

《勐海年鉴》是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勐海年鉴》编辑部承编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工具书,编辑出版《勐海年鉴》对深化县情认识,扩大对外宣传,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使《勐海年鉴》(2013-2014)的编纂出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勐海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如实记述勐海经济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状况,及时反映全县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新成就、新问题,为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翔实的信息资料。

二、撰稿要求

(一)稿件以条目为基本形式,分为综合性条目、专题性条目、图片、表格等类型,具体类型根据内容需要而定;

(二)本期年鉴为两年合刊,记录2013年和2014年的内容,时限为2013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

(三)稿件要加大综合性条目,减少专题性条目,力求表达规范、通俗易懂、文约事丰、言简意赅;

(四)稿件资料准确、真实,特别是稿件中反映的时间、地点、人名、事物、数据等内容要准确无误,同时要立足全局、反映重点、突出年度特点;

(五)2015630日截稿。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的文稿,交稿时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三、撰写提纲

(一)县直单位和驻县单位稿件内容

1.综述或概况。综述是以简要文字对2013年和2014年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情况作概括性回顾;概况记述单位沿革、内设科室、职能职责、人事更迭、人员信息等。

2.专项工作。记述2013年和2014年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工作名称为条目标题,分项撰写,一项一个条目。

3.机动条目。选取两年内发生的大事要事作专题记述,一事一目,条目标题自拟,文字力求简短。

4.图表条目。根据需要,可用图片、表格反映。各单位重大事件应提供图片资料。

5.人物。收录2013年和2014年在职科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获省以上表彰的模范先进人物,获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国劳模、全国先进工作者以及先进典型人物要作人物简介,并附事迹材料;获省级以上表彰的模范先进人物列表反映,记录要素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所获荣誉称号、表彰部门、表彰时间等事项;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列表反映,记录要素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等事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录,记录要素包括单位、职务、姓名、任离职时间等事项。

(二)乡镇概况稿件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行政区划、辖区面积,年末人口数、非农人口数、少数民族人口数及所占比例、人口自然增长率等。

2.经济和社会发展综述。

3.机动条目。选取年内辖区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有代表性、有典型意义的事迹记述,一事一条,条目标题自拟。

4.领导干部。收录科级领导干部名单,女性、少数民族、年内任离职时间须注明。

5.村(居)概况稿件内容。以村居名称为条目标题,一个村(居)一个条目。记述村(居)位置、面积、居民小组数。辖区内民族结构、分布情况,全村(居)经济发展的简要指标。村(居)党政主要领导名单。

四、行文要则

(一)文风。年鉴条目写作采用记叙文和说明文,提倡朴实通畅、准确严谨的文风,要求概念清晰、数据准确;

(二)语言文字。年鉴条目写作要使用规范的现代汉语,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1010日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使用简化汉字(网上可查询);

(三)标点符号。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1995)使用(网上可查询);

(四)数字用法。遵循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网上可查询);

(五)计量单位。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1—1993)的规定,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网上可查询);

(六)人名地址。写人物应直书其名,不加同志先生等称呼,不以职务称名。地名应使用规范的名称;

(七)叙事口吻。一律使用第三人称写作,不能出现我省我县我市我局本县本乡等第一人称叙事口吻;

(八)图表规范。照片要洗成单幅并附文字说明。绘制的图应附文字说明并注明图的上下定向,要求线条匀整,图面整洁,符合制图规范。表格应统一使用三线表,要有标题,并标明度量衡单位;

(九)条目书写。条目标题加方括号【】、顶格写,标题后空一字接写正文,文后另行靠右署名,加括号()

五、框架篇目及承写任务分配

《勐海年鉴》(2013-2014)总体设计60万字,全书共设26个栏目,纲要篇目及撰稿任务分配如下:

序号·年鉴纲目·承写单位

(一)特载(由年鉴编辑部收集整理)

(二)专文(由年鉴编辑部收集整理)

(三)大事记(由年鉴编辑部承写)

(四)概况(由年鉴编辑部承写)

(五)党政机关

1.中共勐海县委员会。(由县委办公室承写)

2.组织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承写)

3.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承写)

4.机构编制。(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承写)

5.统一战线工作。(由县委统战部承写)

6.农村工作。(由县委农委办承写)

7.史志工作。(由县委党史研究室承写)

8.党校工作。(由县委党校承写)

9.县直机关工委。(由县直机关工委承写)

10.保密工作。(由县保密局承写)

11.老干部工作。(由县委老干部局承写)

12.勐海县人大常委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承写)

13.勐海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写)

14.政务服务。(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承写)

15.接待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承写)

16.信访工作。(由县信访局承写)

17.外事侨务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承写)

18.农垦工作。(由县农垦局承写)

19.档案工作。(由县档案局承写)

20.政协勐海县委员会。(由县政协办公室承写)

23.勐海县纪委。(由县纪委办公室承写)

(六)群众团体

1.勐海县总工会。(由县总工会承写)

2.共青团勐海县委。(由团县委承写)

3.勐海县妇女联合会。(由县妇联承写)

4.勐海县残联。(由县残联承写)

5.勐海县工商业联合会。(由县工商联承写)

(七)军警

1.勐海县人装部。(由勐海县人装部承写)

2.武警中队。(由武警勐海县中队承写)

3.公安边防。(由勐海公安边防大队承写)

4.公安消防。(由勐海公安消防大队承写)

5.边防检查。(由打洛边防检查站承写)

(八)法制

1.政法。(由县委政法委承写)

2.公安。(由县公安局承写)

3.森林公安。(由县森林公安局承写)

4.审判。(由县人民法院承写)

5.检察。(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写)

6.司法行政。(由县司法局承写)

(九)经济管理

1.宏观经济管理。(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承写)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写)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写)

4.国土资源管理。(由县国土资源局承写)

5.工商行政管理。(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承写)

6.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写)

7.土地储备。(由县国土资源局承写)

8.审计工作。(由县审计局承写)

9.统计管理。(由县统计局承写)

(十)财政税务

1.财政。(由县财政局承写)

2.国家税务。(由县国家税务局承写)

3.地方税务。(由县地方税务局承写)

(十一)金融保险

1.金融管理。(由县财政局承写)

2.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承写)

3.农业银行。(由农业银行勐海县支行承写)

4.工商银行。(由工商银行勐海县支行承写)

5.建设银行。(由建设银行勐海县支行承写)

6.农业发展银行。(由农业发展银行勐海县支行承写)

7.农村信用联社。(由勐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写)

8.邮政储蓄。(由邮政储蓄银行勐海县支行承写)

9.财产保险。(由财保勐海支公司承写)

10.人寿保险。(由人寿勐海支公司承写)

11.住房公积金管理。(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写)

(十二)农林水务

1.农业。(由县农业和科技局承写)

2.农业产业化。(由县农业和科技局承写)

3.林业。(由县林业局承写)

4.水务。(由县水务局承写)

5.生物产业。(由县生物产业办承写)

(十三)工业

1.工业和信息化。(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承写)

2.工业园区。(由勐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承写)

3.供电管理。(由勐海供电公司承写)

4.城市供水。(由县水投公司承写)

5.糖业生产。(由县农业和科技局承写)

6.茶业生产。(由县生物产业办承写)

7.汉麻生产。(由汉麻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写)

(十四)交通运输

1.交通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承写)

2.交通安全。(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承写)

3.公路养护。(由勐海公路管理段承写)

4.路政管理。(由县路政管理大队承写)

5.运政管理。(由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承写)

6.公路运输。(由昆曼公司勐海分公司、曼峦回车队承写)

(十五)邮电通信

1.邮政。(由县邮政局承写)

2.电信。(由电信勐海分公司承写)

3.移动。(由移动勐海分公司承写)

4.联通。(由联通勐海分公司承写)

(十六)城建环保

1.城乡建设。(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写)

2.环境保护。(由县环境保护局承写)

3.自然保护区管理。(由曼稿保护区管理所、布龙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承写)

(十七)商贸旅游

1.商业贸易。(由县商务局承写)

2.招商合作。(由县招商局承写)

3.供销合作。(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写)

4.粮食购销。(由县粮食局承写)

5.烟草专卖。(由县烟草专卖局承写)

6.旅游管理。(由县旅游局承写)

(十八)口岸管理

1.口岸建设。(由县商务局承写)

2.打洛海关。(由打洛海关承写)

3.出入境检疫。(由西双版纳检验检疫局打洛办事处承写)

4.口岸边防检查。(由打洛边防检查站承写)

(十九)教育(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报送)

1.教育管理。(由县教育局承写)

2.职业技术教育。(由县职中承写)

3.县一中。(由县一中承写)

4.县民族中学。(由县民族中学承写)

5.县一小学。(由县一小承写)

6.县幼儿园。(由县幼儿园承写)

7.民办教育。(由县教育局承写)

(二十)科学技术

1.科技管理。(由县农业和科技局承写)

2.省茶科所。(由省茶科所承写)

3.地震监测。(由县地震局承写)

4.气象监测。(由县气象局承写)

5.水文监测。(由勐海水文监测站承写)

(二十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统一报送有关单位稿件)

1.文化工作。(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写)

2.体育工作。(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写)

3.广播电视。(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写)

4.群众文化。(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写)

5.图书发行。(由县新华书店承写)

6.公共图书。(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写)

7.档案管理。(由县档案局承写)

(二十二)医疗卫生(由县卫生局负责统一报送有关单位稿件)

1.卫生管理。(由县卫生局承写)

2.疾控预防。(由县卫生局承写)

3.人民医院。(由县人民医院承写)

4.妇幼保健。(由县妇幼保健院承写)

5.县中医医院。(由县中医医院承写)

6.黎明医院。(由黎明医院承写)

(二十三)社会管理

1.人民生活。(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承写)

2.人口和计划生育。(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写)

3.民族宗教事务。(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承写)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写)

5.民政事务。(由县民政局承写)

6.扶贫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承写)

7.移民工作。(由县移民局承写)

(二十四)乡镇(农场)

1.勐海镇。(由勐海镇人民政府承写)

2.勐遮镇。(由勐遮镇人民政府承写)

3.勐混镇。(由勐混镇人民政府承写)

4.打洛镇。(由打洛镇人民政府承写)

5.勐阿镇。(由勐阿镇人民政府承写)

6.勐满镇。(由勐满镇人民政府承写)

7.勐宋乡。(由勐宋乡人民政府承写)

8.勐往乡。(由勐往乡人民政府承写)

9.格朗和乡。(由格朗和乡人民政府承写)

10.西定乡。(由西定乡人民政府承写)

11.布朗山乡。(由布朗山乡人民政府承写)

12.黎明农场。(由黎明农场管委会承写)

(二十五)人物

1.2013-2014年度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由县委组织部提供资料)

2.2013-2014年度荣获全国劳模、全国先进工作者事迹。(由相关单位提供资料)

3.2013-2014年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录。(由各承写单位提供资料)

4.2013-2014年度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表。(由相关单位提供资料)

5.2013-2014年度获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物表。(由相关单位提供资料)

(二十六)附录

2011-2014年勐海县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综述。(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统计局提供资料)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