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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发〔2015〕6号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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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5-03-31 10:36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实施的县级政府

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目前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6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项。

各部门要按照《西双版纳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规范管理,不得在公布的目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对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落实到位,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次公布不是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固化,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认真收集并研究目录公开后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梳理本部门目前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调整后更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积极提出取消、调整意见。目录管理机关要做好目录更新、规范实施和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严控新增行政审批事项。

 

勐海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汇总).xls.xls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524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