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发〔201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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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14 03:50
海政办发〔2015〕38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城乡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属各办局,省、州驻县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