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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办发〔201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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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5-12-18 03:43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电网

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扩大有效投资,为勐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确保十三五电网规划建设顺利推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电网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岩三叫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岩坎比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勐海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员:胡永泰   县财政局局长

罗维照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保俊宏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苏林荣   勐海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岩温合  勐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温长   勐遮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宰丙   勐混镇人民政府镇长

     打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光明   勐阿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温赛   勐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伟华   勐宋乡人民政府乡长

     西定乡人民政府乡长

                 勐往乡人民政府乡长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乡长

岩尼兴   布朗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建国   黎明农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余盛超   勐海供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兼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按职责分成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电网规划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电网规划前期工作组。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王馗任组长、勐海供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盛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认真规划全县电网升级改造项目,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做好项目的审查、报批、核准等工作。

(二)用地协调工作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罗维照任组长,各乡镇长、黎明农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协调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用地预审、地质灾害及矿产压覆、选址意见书及线路通道、征地拆迁等工作。

(三)环评水保与林业协调工作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岩坎比任组长,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赛勐、县林业局局长马杰、县水务局局长徐楠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协调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业方案等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和沟通。

(四)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组。由勐海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胜任组长,副总经理余盛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

全县电网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主要通报年度电网规划建设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并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今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如有变动,由接任领导履行相应职责,县政府不再另行文。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28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