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发〔2015〕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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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3-07 10:12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液化
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全县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减少森林资源消耗,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勐海县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岩三叫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岩坎比 县政府办副主任
马 杰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陈红义 县农委办主任
王 馗 县发工局局长
胡永泰 县财政局局长
赛 勐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文新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贺 辉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雷红江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钱胜华 县生物产业办主任、县茶叶局局长
查卫东 县林业局副局长
彭 俊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杨 慧 县人民银行行长
罗方帅 云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勐海联社理事长
二、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全县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扶持政策;统筹农村环境项目申报工作,多方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指导督促各乡镇、农场做好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项目规划布局,统筹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指导各乡镇、农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乡镇、农场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指导督促各乡镇、农场加强森林保护,严格管控薪炭材采伐指标。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查卫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