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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办发〔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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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3-07 11:11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运用政务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69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政务服务工作,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和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摆上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平台的功能作用,加强规范管理,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部门审批事项向同一个股室集中,审批股室向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做到人员、事项进驻和授权到位)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审批流程,定人、定岗、定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三、加大政务服务平台的运用工作,拓展政务服务内容。坚持依法、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以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为目标,细化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加强现场审批和指导服务,杜绝自行受理办件等体外循环,提高现场办结率。

四、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认真查找本部门在政务服务平台中的办公设备不齐、事项要素不全、流程不符合实际、未进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事项审批等问题,查缺补漏、及时整改,确保2016年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五、各乡镇的为民服务平台要坚持守得住、能办事、便监督的原则,采取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分类建设前台后室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按照乡镇标准化建设要求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内容,加强为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为群众办事提供一个窗口受理和服务。社区和村级为民服务站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建设大厅式集中办公场所,制定免费代办服务制度,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到位、存在问题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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