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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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1-18 11:33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省州驻县单位:
为统筹推进全县国有林场改革,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完成,实现国有林场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活力增强、队伍稳定的改革目标,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6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以及《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通知》(西发〔2016〕18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世影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岩温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岩温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杰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刘大强 县农委办主任
唐金平 县委编办主任
王 丹 县政府研究室主任
卢 莹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 艳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高 粉 县民政局局长
徐 楠 县财政局局长
黄 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欧 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赛 勐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宁华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文新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董志茹 县林业局副局长
蔡兴仁 县水务局局长
刀林冬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何汝斌 县审计局局长
贺 辉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 斌 县统计局局长
李光磊 县信访局局长
杨 云 县档案局局长
江 波 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负责勐海县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设计、整体推进。研究制定改革的重大原则、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统一部署改革工作,统筹、指导、推动重大改革政策措施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勐海县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措施和建议,拟订改革工作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马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志茹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何文波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