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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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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1-26 03: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为全面加强勐海县土地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形成基本保障支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勐海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勐海县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副县长

    勐海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副县长

成  员: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和科技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招商合作局、县信访局、勐海镇、勐遮镇、勐混镇、打洛镇、勐阿镇、勐满镇、勐宋乡、勐往乡、西定乡、格朗和乡、布朗山乡、黎明农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组成。

以各乡镇农场为单位成立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各乡镇农场主要负责人兼任,副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工作人员从各乡镇农场抽调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就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或措施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时,根据各乡镇农场实际工作情况,适时召开片区会议,听取片区征地工作情况汇报及研究下步工作意见。

(二)各乡镇农场工作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征地工作的统筹协调,围绕全县总体发展思路,产业布局,超前谋划辖区发展,制定中长期土地收储工作总目标和总计划,提出具体年度征收计划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所需土地指标,确保项目、资金、土地同步就位、同步落地,杜绝土地跟着项目走,执法围绕违法违规转的被动局面。同时,做好被征地村、户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和现场指挥,解决征地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