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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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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0-07-01 03:38



 

                                    海政发〔2010〕32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意见文件的通知》(西政发〔2010〕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勐海县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促进勐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勐海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是保证勐海县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勐海县属农业大县,自然灾害重,其中以干旱、洪涝、雷电、大风、冰雹、低温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灾害衍生的地质灾害为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全县的农业生产及人民的生产、生活。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减少人员伤亡,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服务,是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和谐勐海建设的有力保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深入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勐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加强勐海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我县气象事业及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气象基础设施薄弱、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不强、服务产品不多,气象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气象服务职能,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勐海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气象预测预报预警能力、综合气象观测能力、防灾减灾保障能力为重点,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新格局,促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由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实现气象防灾减灾的协调统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将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纳入勐海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解决好最亟需最迫切的问题;坚持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
      (五)目标任务。到2015年,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手段不断完善、领域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气象防灾减灾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信息通畅,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综合效益日益显著,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减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服务到位,与勐海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使我县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接近全省先进水平。
        三、以 “三农”为重点,着力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六)全面推进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以提高覆盖率和满意度为目标,把我县农村气象综合信息发布作为政府服务“三农”的重要措施之一,作为农村信息化建设尤其是“数字乡村工程”的延伸工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原则,县气象局制定出具体规划,分期分批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信息发布终端覆盖全县50户以上人口规模的自然村。依托县气象局现有信息发布平台,整合部门信息资源,通过电子信息屏、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等手段,把农村气象综合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成集天气预报、突发事件预警、农业农村政策、科普知识、政务公开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服务“三农”综合信息平台,解决我县农村信息发布传输的瓶颈问题。
       (七)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投入。建立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中型水库的作业网点布局,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建设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经费和基地建设投入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健全社会投入机制,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由受益者分担部分费用。
       (八)积极推进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按照需求牵引、优化结构、完善体制、突出社会效益要求,大力开展与行业紧密结合的预警、评估和咨询服务,积极构建专业气象服务平台。大力拓展专业专项服务领域,加强粮、糖、茶、云麻、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的精细化服务。积极开展森林火险等级、病虫害和水库雨量监测预报服务,灾害性天气对我县交通运营、电网安全影响评估服务,对人体健康及生活影响的天气预报服务,旅游景区天气预报服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生态环境监测预报服务,雷电防护服务,抗旱、防雹、森林扑火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积极做好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
      (九)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宣传力度。将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党校等教学计划,提高干部群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县气象、科技、教育、宣传等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进气象科普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县气象局要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五月科技活动周、六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活动进行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县气象局和广电局加强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正确舆论引导,及时做好有关气象分析、科学解释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抗御气象灾害的信心。
        四、以准确率和精细化为重点,着力提高勐海气象预测预报预警能力
      (十)加强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县气象局按照及时、准确、精细化的要求,与省、州气象局建立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完善现有的可视化天气会商系统,加强对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会商分析,提高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趁势预测水平。完善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短期气候预测和分灾种预测预报预警系统,加强对多种观测资料和数值预报产品的综合应用、气象科研及其成果转化,提高对各种灾害性天气事件的连续监测、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报预警能力。
      (十一)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针对不同区域和人群,应用各种手段,形成便捷高效、覆盖城乡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要与县气象构建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县广电局要适时增加天气预报节目的播出频次,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即时插播制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现灾害预警信息覆盖全县。
      (十二)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建立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严格按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规定的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具体保护范围,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标准备案通报制度,确保气象探测数据的连续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县气象局要按探测环境的要求,对现观测场搬迁进行选址勘测论证,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气象局完成测场搬迁工作,及时上报政府及上级气象部门,力争2011年完成测场观测对比校验任务,2012年正式搬迁测场。
        五、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提高综合气象观测能力
      (十三)加快气象观测站建设工程。加快气象观测站建设,加大布点密度,提高精细化水平。目前,全县有15个区域气象观测站,到2015年要增加到20个区域气象观测站,要建在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及重点产业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粮、糖、茶、云麻等特色农业气象观测站4个,建立雷电、土壤湿度等专业观测站2至4个,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运行稳定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提高气象综合监测能力和水平。
      (十四)加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程。要加快气象防灾减灾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提升宽带,确保传输业务高效正常运行。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和快速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据收集、传输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
       (十五)全面推进勐海气象观测资源共享工程。县气象局要及时向气象灾害涉及地区和部门提供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县气象局提供有关水情、灾情等监测信息,完善气象、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气象观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立全县统一的气象观测资源共享平台。
        六、加强领导,提高勐海气象防灾减灾保障能力
      (十六)切实提高气象防灾减灾重要性认识。要牢固树立“减灾也是生产力、减灾就是增效、防灾就是维稳”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把气象事业和气象防灾减灾作为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不断创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方式,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重要支撑。
      (十七)切实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组织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把发展气象事业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格局。设立勐海县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挂勐海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牌子,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有关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等部门参与,编制勐海县“十二五”气象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统筹指导全县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十八)切实加大气象防灾减灾投入。要建立稳定增长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把发展地方气象事业及气象防灾减灾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专项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要优化整合相关部门气象防灾减灾投入,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十九)切实加快勐海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要正确处理气象事业体制在中央、服务在地方的关系,大力支持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县气象局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以建设边疆“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为目标,强化公共气象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气象服务机制,构建公共气象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加强科学管理和自身思想作风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地方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