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打洛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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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1-12 08:32
海政办发〔2016〕163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打洛镇等3个
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县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打洛镇、勐遮镇和勐宋乡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岩温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岩温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永泰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陈 艳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黄 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 杰 县林业局局长
蔡兴仁 县水务局局长
何汝斌 县审计局局长
赵永见 县财政局副局长、农发办主任
岩温丙 打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忠明 勐遮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伟华 勐宋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赵永见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勐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