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勐宋乡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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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12-16 04:41
海政办发〔2015〕69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勐海县勐宋乡高标准农田
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勐宋乡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岩三叫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岩坎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永泰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王 馗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罗维照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 杰 县林业局局长
徐 楠 县水务局局长
何汝斌 县审计局局长
李建海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农发办主任
李伟华 勐宋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建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勐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现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4日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