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推进“四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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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12-16 04:32
海政办发〔2015〕62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推进“四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勐海县推进“四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勐海县推进“四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做好“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38号),加强对“四规合一”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推进“四规合一”工作,建立勐海县推进“四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县“四规合一”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全县“四规合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科学有序开展“四规合一”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与对口州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我县实际,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规划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落实全县“四规合一”有关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四规合一”工作的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研究室、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副县长李志伟担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伟兼任,副主任由赵晋弘兼任。具体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通报全县“四规合一”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联席会议报告需协调解决的“四规合一”工作问题,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共同研究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沟通情况,总结上季度工作,研究本季度工作安排和有关重点工作事项。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办公会议。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四规合一”工作中的问题,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科学合理推进全省“四规合一”工作。如有人要变动,由现职务人员自行更替。
附件:勐海县推进“四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勐海县推进 “四规合一” 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志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馗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罗维照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赛 勐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赵晋弘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住建局副局长
刀金祥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胡永泰 县财政局局长
杨文新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马 杰 县林业局局长
徐 楠 县水务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岩赛腊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进忠 县统计局局长
王金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股负责人(联络员)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