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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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7-01 04:01
海政办发〔2010〕103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
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进程,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勐海县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岩 总 副县长
副组长:王首明 县林业局局长
莫 俊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罕建春 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
热 爬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何 耀 县林业局造林绿化产业股股长
张卫忠 县林业局资源林政法规股股长
郑百胜 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
董志茹 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负责人
邓建军 县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岩庄扁 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
余永琼 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财务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资源林政法规股,办公室主任由罕建春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张卫忠、蔡云峰、何文坚、张晶、王青、热爬、余永琼、马玲红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处理公益林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