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勐海县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执法检查的通知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09-10-22 05: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勐海县“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实施两年多来,勐海县消防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全县消防基础设施仍然非常薄弱,特别是农村消防规划的编制、落实和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缓慢,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按照州人民政府《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要求,为切实掌握全县消防工作情况,查找困扰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勐海县“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织

  成立《勐海县“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晓冬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明飞,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杨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局、县工商局、各乡(镇)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杨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文体局、工商局和县公安消防大队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开展执法检查具体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09年8月1日至30日。

三、检查的重点

(一)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

(二)全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三)重特大火灾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全县火灾情况;

(五)消防部队发展和装备建设情况;

(六)乡(镇)、社区、村委会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和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方法等。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消防工作档案、实地检查等形式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认真填写乡(镇)消防水源情况统计表和乡(镇)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统计表(详见附件1、2)。

2、各乡(镇)将乡(镇)政府、各村、组志愿消防队人员、器材等情况于8月9日前统计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5121119)。

3、各乡(镇)、各部门将本单位落实《勐海县“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材料和电子文档于8月9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执法检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方案适时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的方试为重点抽查,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和2个单位。

(三)总结阶段(8月21日至8月30日)

8月2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检查总结,查缺补漏,完善总结。8月30日前将检查总结上报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建国  电话:5121119 

电子信箱:mhxfdd@126.com

附件 1.乡(镇)消防水源情况统计表

   2.乡(镇)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统计表

               二OO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