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西双版纳泼水节暨傣历1372新年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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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4-28 08: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海政办电传〔2009〕23号)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泼水节各项活动的领导,确保节庆活动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傣历1372新年节活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江玲 县 长
副组长:岩 总 副县长
马献忠 副县长
成 员:王 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绍新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保密办主任
彭金改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明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岩拉来 县外事办主任
岩温怀 县民宗局局长
莫 俊 县财政局局长
苏 伟 县建设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局局长
田 华 县旅游局局长
刀林冬 县文体局局长
周 波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罗 宏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钱志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汪皓岷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宁德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桂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国新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海辉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 锐 勐海供电有限公司经理
陶 渊 勐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跃晶 县自来水厂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办公室下设泼水联欢组、文体活动组、接待联络组、安全保卫组、综合整治组、宣传报道组六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岩温怀同志兼任。
(一)泼水联欢组
组 长:岩温怀 县民宗局局长
副组长:陶 渊 勐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叫书 县民宗局副局长
成员从县民宗局和勐海镇抽调组成,负责协调泼水活动用水、场地及泼水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文体活动组
组 长:刀林冬 县文体局局长
副组长:李文彬 县文化馆馆长
成员从县文体局中抽调组成,负责节庆期间各项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接待联络组
组 长:王明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杨绍敏 县政府办行政科副科长
成员从县政府办抽调组成,负责泼水节期间来宾的食宿及活动安排,统筹协调其他工作组的工作。
(四)安全保卫组
组 长:宁德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汪皓岷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刘 彬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柳徳春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从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抽调组成,负责节庆期间各项活动及来宾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
(五)综合整治组
组 长:苏 伟 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罗 宏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钱志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桂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国新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从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局抽调组成,负责县城绿化、美化、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周 波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副组长:王海全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员从县广播电视局中抽调组成,负责泼水节期间的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泼水节期间各项节庆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在泼水节放假前组织一次大扫除活动。县建设局要对跨街道悬挂的横幅进行全面清理,对泼水节期间悬挂的标语横幅认真把关。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本单位大门等显眼位置悬挂具有傣、汉双语的标语横幅。县内旅游景点、大商场和车站等公共场所要悬挂彩旗,播放具有西双版纳特色的乐曲、歌曲和影视画面,以烘托泼水节的节庆氛围。
(四)各乡(镇)、各部门要倡导文明泼水。泼水是一项文明、愉悦身心、民族特色浓郁的节庆优良传统活动,严禁使用压力过大的“水枪”参与泼水活动;严禁泼污水;严禁向执勤民警、摄像(影)记者、老人、孕妇等人员和过往车辆泼水。
(五)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参与泼水节的各项节庆活动,服从县泼水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文明参与,营造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在泼水节放假期间,加强值班管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附件:勐海县傣历1372新年节庆活动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