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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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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9-06-10 03: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我县农村消防工作面广、点多、线长,基础条件差,是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当前天气转暖,风干物燥,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农村火灾发生,现就切实加强农村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农村防火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农村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和农村基层组织,建立和完善农村火灾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农村防火安全责任制,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工作局面。要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本乡(镇)农村火灾形势稳定。在春季防火期间,各乡(镇)要集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会议,对农村防火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开展一次宣传,教育群众安全用火用电,倡导良好习惯,切实提高村寨防范火灾的能力;组织一次检查,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行为;进行一次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纠正消防违法行为。
  二、要大力整改消除农村火灾隐患。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对农村电源、电线老化情况进行摸底,对使用年限过久、线路不规范的用户,安排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改造和安装,杜绝私拉乱挂情况的发生,避免电器引起火灾。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房改造和改变物品堆放布局,对当前农村村民的秸秆、柴草,合理堆放,远离火点、远离民屋,且垛与垛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便于预防和扑救。针对农村可燃物多、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和农业机械用油、生产生活用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切实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净化新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三、要切实强化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能。针对农村消防安全条件较差,防火基础薄弱,容易发生连营等火灾事故,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各乡(镇)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管理纳入派出所监管范围,切实改善当前农村消防工作无人管、不愿意管,处于失控漏管的现状。
  四、要切实加强农村防火宣传。各乡(镇)要始终把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摆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春季防火宣传工作,在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消防宣传栏、利用农村围墙等固定物设置防火标语,在乡(镇)主要道路两侧布置消防宣传标语。要发动各乡(镇)村干部结合农村集会和赶集散发传单、提醒村民预防火灾发生;深入村民家中发放典型火灾案例和防火知识挂图,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利用广播电视部门有线广播定期传播消防常识,增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动员农村青年、学生传播消防安全理念,定期向弱势群体宣传消防知识,形成乡乡讲防火、村村抓消防、户户保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地让消防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保证村民都能自觉落实防火制度,做到灶前清、水缸满,用火、用气不离人,人走断电;教育小孩不乱玩火,从根源上杜绝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五、各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组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和火灾扑救、逃生演练,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初起火灾能够得到及时扑救。
  六、教育、卫生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农村地区学校、卫生院的春季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和检查,确保学校、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安全。
    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情况请于2月28日前分别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消防大队。


   

                               二○○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