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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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11-23 04:17
海政发〔2010〕61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为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成立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的批复》(海政复〔2010〕34号)及《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组建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10〕109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建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应急救援分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应急救援机构组成
(一)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
大队长、政委:谭介名 副县长
副 大 队 长: 罗永文 县公安局政委
王明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汪皓岷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 政 委: 杨 斌 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县公安消防大队现役官兵、合同制消防员、 各分队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
(二)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办公室(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 任:汪皓岷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屈春江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莫 俊 县财政局局长
方 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局局长
苏 伟 县建设局局长
陈 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志军 县民政局局长
王首明 县林业局局长
杨文新 县农业局局长
刘 伟 县环保局局长
陈海辉 县安监局副局长
桂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蔡兴仁 县水利局副局长
叶 三 县地震局局长
罗中强 县气象局副局长
张 文 移动勐海分公司总经理
马明国 联通勐海分公司经理
敖龙位 勐海供电有限公司副经理
段幸伶 电信勐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周冲云 昆曼运输勐海分公司副经理
(三)应急救援分队
1.矿山和化工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陈海辉 县安监局副局长
副分队长: 邹富民 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2.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保障分队
分 队 长: 周俊萍 县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
副分队长: 刘应安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桂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孙超骏 县卫生局副局长
许 昊 县卫生局副局长
3.林业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王首明 县林业局局长
副分队长: 罕建春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文昌 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
4.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分队
分 队 长: 苏 伟 县建设局局长
副分队长: 蔡兴仁 县水利局副局长
5.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分队
分 队 长: 周志军 县民政侨务局局长
副分队长: 张美辉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6.应急救援社会维稳分队
分 队 长: 陈 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分队长: 屈春江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岩温长 县信访局副局长
桂金堂 县公安边防大队副大队长
吴文俊 打洛边防检查站副站长
飘 查 打洛海关副关长
7.信息宣传保障分队
分 队 长: 何文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分队长: 王海全 县委外宣办主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周 波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陶 英 广电网络勐海支公司经理
8.勐海镇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陶 渊 勐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分队长: 铁 敏 勐海镇人武部部长
刀金祥 勐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9.勐混镇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岩坎哈 勐混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分队长: 叶 林 勐混镇党委副书记
石开勇 勐混镇人武部部长
10.勐阿镇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王子能 勐阿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副分队长: 刀春华 勐阿镇党委副书记
邸诗勇 勐阿镇人武部部长
11.西定乡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朱 打 西定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分队长: 普海生 西定乡人武部部长
徐安汛 西定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2.勐宋乡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何文清 勐宋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分队长: 何焕雄 勐宋乡人武部部长
岩 光 勐宋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3.勐往乡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徐星明 勐往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分队长: 杨加有 勐往乡人武部部长
高 斌 勐往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4.打洛镇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刀洪兴 打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分队长: 王 强 打洛镇党委副书记
吕年舟 打洛镇人武部部长
15.格朗和乡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左 山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分队长: 罗 青 格朗和乡人武部部长
丁贵林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6.勐遮镇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岩温合 勐遮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分队长: 胡红卫 勐遮镇人武部部长
加 大 勐遮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17.布朗山乡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赛 勐 布朗山人民政府乡长
副分队长: 李学坚 布朗山乡党委副书记
李家斌 布朗山乡人武部部长
18.勐满镇应急救援分队
分 队 长: 胡永泰 勐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分队长: 江 龙 勐满镇人武部部长
杨永康 勐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二.应急救援大队和分队职责
县应急救援大队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全县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的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大队办公室(即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救援大队的日常工作,履行值班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应急救援分队在县应急救援大队的指挥下,承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相关任务,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相应的各项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