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勐海县旅游局印章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0〕88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勐海县旅游局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为规范使用单位名称,县旅游局由“勐海县人民政府旅游局”变更为“勐海县旅游局”。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正式启用“勐海县旅游局”印章,原“勐海县人民政府旅游局”印章同时停止使用(印章模式附后)。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停止使用 印章模式 新印章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