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实完善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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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11-10 10:37
海政办发〔2010〕141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实完善
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勐海县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海政发〔2010〕15号)及《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海政办发〔2010〕3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充实勐海县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组 长: 吴江玲 县长
副组长: 岩 总 副县长
马献忠 副县长
邓云华 副县长
肖云康 副县长
杨晓春 副县长
谭介名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王 彦 县政府办主任
吕永斌 县监察局局长
彭金改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明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许云普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张 琴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方 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 俊 县财政局局长
王树英 县审计局局长
韩跃武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支书记
王海全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 江 县政策研究室主任
陶 伟 县信息产业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彭金改同志、县监察局局长吕永斌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莫俊同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支书记韩跃武同志、县审计局局长王树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根据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任务,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或意见;协调解决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县审计局牵头协调推进。在具体实施中,重大项目督查的审计工作由县审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审计和评价,县审计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重点工作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并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负责对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由县财政局牵头协调推进,会同监察、发改、人事(编制)、审计、政府督查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本级行政机关和下一级政府的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指导。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政府办公室、审计、信息产业、督查室等部门共同推进。
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政府督查、监察、信息产业、法制等部门共同推进。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制度落实的县级协调管理工作,并协同县监察局共同负责四项制度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政策研究室、新闻办、信息产业办、法制办等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好相关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打破部门局限,加强部门协作,明确专人负责效能政府制度实施有关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具体负责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协调联系。各乡(镇)、各部门在实施效能政府(包括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中形成的有关重要文件及信息、简报要及时抄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简报及信息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县审计局:司华兵
0691-5122403 手机:13988167604
县财政局:陈海萍
0691-5122902 手机:18908810516
县监察局:刘燕春
0691-5122283 手机:13887928899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龙
0691-5122162 手机:13578165760
县政府督查室:张琴
0691-5120962 手机:15198680111
电子邮箱:mhzf111@sohu.com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