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办公室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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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6-08 04:21
海政办发〔2010〕78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及办公室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医改办各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办公室机构设置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
二○一○年六月三日
勐海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及办公室机构设置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海政办发〕〔2009〕127号),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卫生局: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医药卫生工作规划、规范、技术标准;实施医药卫生专业机构、人员的准入和管理;负责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医药卫生工作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领导,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服务中心的有关政策;负责研究拟定中医药(傣医药)改革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偿范围和保障机制提出意见。
县财政局:负责提出医疗卫生投入方案;研究落实医改相关财税政策并安排有关资金;了解汇总各乡镇财政投入情况,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制办):牵头负责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建立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医药卫生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执行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流通和使用的监管,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品种实施全面的抽检并向社公布质量公告。
县民政局:负责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县政研室、县政府法制办:协助县医改办做好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完善。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县教育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助县医改办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建设过程中涉及教育、人口计生的相关政策贯彻落实。
县总工会:协助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职工医疗保险补充政策的相关工作。
二、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人员组成
主 任:杨 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副主任:桂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孙超俊 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美辉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宁春萍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苏建芳 县民政局副局长
岩 伦 县法制办副主任
申君彪 县委宣传部科员
龙应梅 县政研室办公室科员
陈 艳 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股股长
王东财 县教育局办公室科员
刘 智 县监察局综合室主任
刘和鹏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
纳 雁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杨学军 县卫生局业务股股长
辉 都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主任
岩 腊 县审计局经贸股股长
杨树芬 县统计局出纳
罗 娟 县总工会会计
王春华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科员
刘兴刈 县人民医院团支部书记
(二)工作职责
办公室实行主任领导,副主任分工负责制。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具体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的成员暨联络员由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承担本部门负责的相关医改工作事项,落实县医改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提出需由办公室讨论的重大事项。负责联系县医改秘书组,定期通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三、办公室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县医改办下设秘书组和5个工作推进组
(一)秘书组
组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股股长陈艳兼任,人员由县医改办聘用或抽调一名专职人员组成。
负责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等会务工作并安排会议纪要、医改《简报》起草、编辑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医改办文件、资料收发,承担办公室日常机要、后勤保障(财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医改办重要文件与报告起草,提出医改相关政策措施的配套意见和建议,开展政策实施检查评估;负责与州医改办、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收集、整理医改信息,定期或不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组织工作经验总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改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负责相关系统人员的培训工作等。
(二)5个工作推进组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张志敏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组 长:宁春萍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苏建芳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 智 县监察局综合室主任
纳 雁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杨学军 县卫生局业务股股长
联 络 员:刘和鹏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加快推进我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具体对策及措施研究,并提出相关配套意见和建议。
2.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钱志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组 长:曾德军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纳 雁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张艳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中心主任
刘和鹏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
批 二 县卫生局合管办副主任
联 络 员:王春华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科员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我县相关药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云南省增补目录和省医保目录的相关工作、初步建立我县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等方面的具体对策措施研究及落实,并提出相关配套意见和建议。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 任 人:杨 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组 长:陈 艳 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股股长
副 组 长:赵惠兰 县卫生局会计股股长
成 员:纳 雁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刘 渝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办)科员
余里二 县教育局基教股科员
杨学军 县卫生局业务股股长
联 络 员:陈 艳 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股股长
工作职责: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协助推进全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对策措施研究,并提出相关配套意见和建议。
4.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责 任 人:桂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组 长:桂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 组 长:纳 雁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成 员:杨学军 县卫生局业务股股长
批 二 县卫生局合管办副主任
联 络 员:杨学军 县卫生局业务股股长
工作职责: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等方面的具体对策措施研究,并提出相关配套意见和建议。
5.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责 任 人:桂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组 长:桂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 组 长:杨学军 县卫生局业务股股长
成 员:陈兴贵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赵惠兰 县卫生局会计股股长
联 络 员:陈兴贵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等方面的具体对策措施研究,并提出相关配套意见和建议。
以上成员单位人员和联络员以及五个工作推进组人员若有变动,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