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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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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01-12 08:25

 

海政办发〔2016159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

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

方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客权益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现将《勐海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17

勐海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大会会议精神,按照《西双版纳州实施旅游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旅游产业改革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西旅产办〔201648号)、《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监管综合高度指挥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旅调度〔2016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勐海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玉帕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刀林冬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员:胡红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桂丹丹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王秀珍  县国税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杨立强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岩温丙  打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刀林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立强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努力实现三个目标:             

­——旅行社服务质量得到提高,导游服务意识得到增强,进一步提升游客在勐海旅游的舒适度和满意度,营造勐海旅游良好形象。

——“不合理低价游得到有效遏制。对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客,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以及旅游市场中的违反旅游合同、商业贿赂、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行为严查严打,确保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得到优化。旅游企业主动依法依规经营业务,旅行社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让旅游者体验优质服务。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全省公布的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依法依规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和旅行社发布低价信息、虚假宣传、误导游客及导游人员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未经游客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和地接社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等经营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打击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要求导游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行为;重点对全县购物场所开展等级评定(认定)、旅行社服务网点和旅游企业经营网站的情况进行清理,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法对购物场所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检查发现和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涉嫌不正当竞争、协议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三)由县国税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对勐海旅游行业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辅导,将全县符合推行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要求旅游购物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必须向旅客开具发票;在购物店入口、收银台等显著位置张贴购物索票提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加大巡检力度。依法对从事购物场所经营的纳税人偷逃税款、虚开发票以及应出具而未出具购物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法查处购物场所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标价、虚假优惠打折的价格欺诈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对综合旅游网站、旅行社网站、旅游在线预定服务网站、旅游景点网站和网站旅游频道、旅游网站APP以及媒体等进行摸底,经有关管理部门判定后,约谈发布虚假信息、非法内容的网站主办者,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旅游网站。

(五)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法打击旅游购物企业、旅游沿线各点雇佣药托认老乡黑恶势力等欺诈、诱骗或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行为,以及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工作部署(20161111日前)

1.召开动员部署会,及时传达专项整治的主要精神,安排部署专项行动,

2.县直牵头部门和涉及乡镇按照勐海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3.做好新闻宣传,形成行业重视、社会参与、上下互动、共同推进的全州一盘棋态势。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61111-20172月底)

1.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主要景区、购物场所和演艺游船等旅游团队聚集地悬挂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宣传横幅;二是根据游客维权年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游客维权年活动,在主要景区、游客集散地和购物场所等游客经常出入的主要通道和主要位置固定放置或固定悬挂西双版纳温馨提示,鼓励社会各界和游客积极提供不合理低价游的线索,以问题为导向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加大检查力度。一是旅游执法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在本辖区内旅游团队经过的主要线路和较集中位置设立旅游综合执法检查点,确保每团、每车必查和西双版纳温馨提示宣传单必发,确保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工作形成高压势态;二是检查地点要悬挂标语、播放语音广播西双版纳旅游温馨提示,营造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浓厚氛围。

3.加大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依法依规、从重从快的原则,查处专项整治期间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或根据情况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分析专项整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辱骂游客、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和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游客权益影响勐海旅游形象的事件,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专案组,依照法律法规上限处理。

(三)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开展回头看20173月底)

    各部门在继续保持专项行动工作态势的基础上,总结上一阶段工作中好的措施、好的办法并及时运用到本阶段的工作中,结合下一步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于2017320前将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第四阶段,巩固提升(20174月底前)

1.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全省在旅游客运车辆上安装车载视频服务系统、《旅游购物场所的划分与评定》重新修改、评定和建立全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工作措施的要求,全力推进。尽快推进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指挥调度机构、巡回法庭等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继续实行督办问责制度。

2.提高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承担受理旅游投诉、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勐海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监督全县整治行动,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按照《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和分工要求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三)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州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采取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参与检查、暗访、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按月上报查处的不合理低价游典型案例和相关信息。上述情况由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州旅游委。联系人及电话:杨立强,13908819959,邮箱:mhxlyzfdd@126.com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1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