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黄逸等九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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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5-31 03:28
海政发 〔2010〕25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黄逸等九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黄逸等九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10〕24号)精神,经勐海县十三届人民政府党组2010年5月17日第28次会议研究,决定:
黄 逸 任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玉帕新 任县档案局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纳卫宏 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伟华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振宇 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玉 养 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刘 彬 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 俊 免去县公安局勐宋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学明 免去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改任副主任科员。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