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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抗旱减灾森林防火春耕生产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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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0-04-28 09: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县旱情进一步加重,抗旱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我县抗旱减灾、森林防火和春耕生产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各乡(镇)抗旱减灾、森林防火、春耕生产和贯彻海政电〔2010〕8号文件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及分工
第 一 组:组长李海文
          成员从县水利局抽调。
检查乡镇:打洛镇、布朗山乡、西定乡。
第 二 组:组长杨文新
          成员从县农业局抽调。
检查乡镇:勐海镇、勐混镇、勐遮镇和勐宋乡。
第 三 组:组长王首明
          成员从县林业局抽调。
检查乡镇:勐阿镇、勐往乡。
第 四 组:组长周志军
          成员从县民政侨务局抽调。
检查乡镇:勐满镇、格朗和乡。
二、检查内容
(一)《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省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督办组到我县对抗旱减灾和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的紧急通知》(海政电〔2010〕8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二)全县春耕生产及备耕工作情况;
(三)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四)抗旱资金使用情况;
(五)各乡(镇)抗旱减灾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海政电〔2010〕8号文件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检查组于3月31日前完成检查工作,4月1日前由县水利局统筹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力量,确保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抢险,核实上报灾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