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敏等十四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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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3-31 10:54
海政发〔2015〕2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敏等十四位同志
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属各办、局,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海委〔2014〕99号)文件,张敏等十四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勐海县十四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 敏 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进喜 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孔凡平 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反恐中队中队长;
兰婷婷 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
马 俊 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机动侦查中队中队长;
李 毅 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勐混刑侦中队中队长;
高 茏 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打洛刑侦中队中队长;
杨 超 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勐阿刑侦中队中队长;
胡兆晶 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中队长;
苏 吉 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
李 杰 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勐阿交警中队中队长;
唐爱民 为勐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罗克林奇 为勐遮镇财政所所长;
丁朝霞 为打洛镇财政所所长。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8日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