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勐海县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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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4-28 08: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勐海县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江玲 县长
副组长:岩 总 副县长
马献忠 副县长
邓云华 副县长
肖云康 副县长
杨晓春 副县长
谭介名 副县长
成 员:王 彦 县政府办主任
吕永斌 县监察局局长
许云普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王明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彭金改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 琴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方 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 俊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敏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树英 县审计局局长
王海全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陶 伟 县信息产业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吕永斌同志兼任,负责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四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联系及电话:
县监察局:何汝斌(5122283,13988115592)
县政府法制办:岩 伦(5122212,13759266508)
县政府督查室:谭海荣(5120996,13988129082)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 龙(5122162,13578165760)
县信息产业办:李青平(5120194,13035995656)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