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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两烟打假打私风暴十一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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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9-10-22 05: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勐海县“两烟”打假打私“风暴十一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勐海县“两烟”打假打私

“风暴十一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西烟打办〔2009〕9号《关于开展“风暴十一号”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勐海县按照今年“两烟”打假打私的工作重点,为加大打击非法经营卷烟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卷烟的力度,使辖区卷烟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确保“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的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结合勐海县辖区今年换发卷烟零售许可证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开展“风暴十一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勐海县“风暴十一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我县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协调、指挥、安排、部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云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毛梦瑜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蔡建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国新  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魏大成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杨凤春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科长

    杨红义  县工商局公平交易股股长

    白海林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

    金勇新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驻烟草执勤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两烟”打假打私办,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包括图片影像资料、数据上报工作,由勐海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许超、王金红负责收集。随时掌握专项行动信息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定为2009年7月10日至8月20日。

三、相关要求

1.打击非法经营卷烟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卷烟是今年我省“两烟”打假打私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目标任务,由于打击非法经营卷烟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卷烟涉及多个执法部门,易发社会纠纷。因此,各成员单位要在县“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下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密切协调,服从安排积极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2.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工商、烟草部门要按照今年制定的“联合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假、私、非”烟,重点查处辖区内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行为。要结合今年换发卷烟零售许可证工作情况,摸清辖区内无证经营户的情况,特别是发动其周围的有证户,对无证经营行为实施监控举报,掌握其动向,为整治无证经营行为打下坚实基础。烟草专卖、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排查出的无证经营情况,适时打击,予以取缔。

3.在组织开展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中,要疏堵并重。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和现行卷烟销售模式的宣传,增强零售户的法治意识,让他们明白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促使其自觉守法经营。二是州烟草专卖局拟于10月份以前召开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为一些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户办证,纳入零售户范围,提升合法渠道卷烟市场的占有率;三是要重点打击卷烟市场售假烟、私烟以及大批量经营非烟的行为。充分运用好“劳教意见”,加大对市场上屡次涉烟违法分子的打击力度,保持市场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

4.在专项行动中,要突出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非法销售卷烟点及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地方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5.公安、烟草专卖部门要密切联系,并加强与各个执法部门的横向联系,收集市场清理整顿中的网络线索,认真经营并适时侦破网络案件。

6.做好声像等资料的采集和战果统计,发现有重大案件线索以及需要全州性协调的工作,要及时上报州“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县要在2009年8月25日前,将查处的案件和战果情况上报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