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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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7-14 09:22
海政办发〔2010〕100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发展林业,有效保护生态,促进农民增收,切实加强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全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岩 总 副县长
副组长:于云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茶办主任
王首明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张 江 县政策研究室主任
刘 伟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 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蒋有荣 县监察局副局长
米云锋 县经济和商务局副局长
肖 平 县科技局副局长
纳卫宏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云和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彭加朝 县农业局副局长
查卫东 县林业局副局长
蔡兴仁 县水利局副局长
万之强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文昌 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
王 德 县扶贫办副主任
钟长荣 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一研究部署和协调中低产林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副局长查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林业局内部调剂安排,具体负责处理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日常事务。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然替补,报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再专门发文。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