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勐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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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09-10-26 09: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勐海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推行交通管理社会化,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勐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现将组成单位及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冯晓冬 勐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王明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晋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胡云奎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吕永斌 县监察局局长
宿俊强 县交通局局长
苏 伟 县建设局局长
陈 刚 县农业局局长
刘敦华 县教育局局长
周 波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周邦民 县工商局局长
罗 宏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周俊萍 县卫生局局长
王首明 县司法局局长
刘 伟 县环保局局长
舒玉清 县商务局局长
宁德云 县公安边防大队大队长
杨 斌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马 杰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马忠慈 县运政所所长
张鹏魁 县农机监理站站长
周安国 黎明农场场长
刘 军 保险公司经理
曹继俊 昆曼运输公司勐海分公司经理
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任由李晋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杰担任。
附件:勐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勐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参与,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特制定勐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委员会职能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掌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政策,制订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管理规划,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和促进各部门的配合与合作,实行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委员会全体会议
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
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委员会提出建议临时召集会议。
各成员要主动研究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积极参加委员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委员会全体会议作用。
三、其他工作要求
委员会议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络员工作组。主要工作一是负责通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二是专题分析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三是完成委员会议交办事项;四是向委员会提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委员会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工作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全体会议议题和需要通报的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适时建议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各成员要主动研究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积极参加委员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委员会全体会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