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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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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0-04-28 08:4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年三月二十六日

勐海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州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在执行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制度,以下简称(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勐海。

二、工作目标

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省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县在提高2007年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水平、强化2008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巩固2009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次实践。

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提高公共投资项目的效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部门的工作效能,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2010年要开展单位(部门)预算支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民生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全面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置审计,并全面开展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稽查和重要工作督查。

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对我县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会议、庆典及论坛、因公出国(境)和出省考察、楼堂馆所建设的管理,实现政府机关厉行节约、节俭理政、勤俭办事。2010年要实现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对全县行政机关容易出现违纪违规、失职失责行为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在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行为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管理,加大问责力度,防范不廉洁行政行为,2010年要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确定至少3个以上重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防范措施。要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交易招拍挂等交易平台,并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对行政审批的网上监察和动态监管。

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建设学习型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开展工作、为民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效能。201071以前,要完成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整治,向社会公开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执法主体名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投诉渠道等事项,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对政府重要工作全面推行目标倒逼和一线工作法。 

三、实施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各部门(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顺利推进,达到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人民满意机关的目的,县政府成立勐海县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新闻办、县信息产业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审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县监察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法制办、督查室、新闻办、信息产业办等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积极主动,认真履职,配合牵头部门完成有关任务,确保我县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属各部门是贯彻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制度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四项制度的顺利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情况,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于41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监察局备案;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分别报县政府、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人事局备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要按照全省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专题会和部门例会等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县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个牵头部门要分别组织制定我县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同时将方案的制定过程变为宣传动员的过程;新闻办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宣传报道,集中强势宣传,在全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报道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学习发动

县政府召开全县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学习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培训工作,力争学习培训率达100%;要通过学习培训,做到各级行政机关人人熟知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在全县营造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良好氛围。县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个牵头部门要按照制度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措施,制定每项制度的工作推进计划,突出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并抓好学习、培训和制度落实。

(三)组织实施

按照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于3月底正式启动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4月份取得实质性进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乡(镇)、本部门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410日前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推进工作;415日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乡(镇)、本部门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将各项制度涉及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季度和月份,要制定简单明了、要求明确、务实高效的工作线路图、时间进度表和目标责任制,把四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本地化,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在4月份全面实施并取得成效。县新闻办要把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宣传重点,公开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曝光一批推诿扯皮、工作不实、效能低下的典型事例。

(四)监督检查

县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于5月底集中组织一次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督促检查,以后定期不定期对乡(镇)和县属部门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意见,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搞形式、走过场的乡(镇)和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启动行政问责。

(五)考核评价

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情况将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和部门统一考核评议范畴,牵头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考核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并及时总结各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推行四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力争每项制度都出实效、有典型。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与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用落实政府各项工作的成效检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效果。要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是贯彻政府自身建设系列制度的责任主体,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执行各项制度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大研究指导工作力度,亲自过问、亲自抓督促检查。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各项制度实施重点、内容和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县监察局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职责,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围绕制度实施的目标进度,实施动态监控,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开展专项督查、组织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定期通报监督检查结果。要对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进行及时总结,形成简报和信息上报,并于71930121将季度工作总结分别上报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狠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

结合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情况实施目标严格管理,把制度落实和政府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围绕阶段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促工作、以问责提效能、以问责保发展,确保各阶段任务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政府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七、健全政府自身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赋于新的内涵、采取新的举措,才能确保政府的各项工作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近年来,省政府制定出台的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各项制度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常态化管理和长期性工作,是一脉相承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政府自身建设系列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既要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高效落实,也要巩固和提高法制、责任、阳光政府各项制度的成效,要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系列制度进入规范化的实施轨道,成为全县广大公务员的自觉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提高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水平

随着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和校安工程的深入实施,我县争取并开工建设了一批项目,要充分发挥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和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审批等法治政府四项制度的作用,把落实法治政府四项制度作为我县扩大内需项目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确保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的效能。县政府将在下半年对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联合督查,用制度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高效行政。

(二)强化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

要持之以恒抓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办法等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制度实施的范围上抓延伸、在制度执行的质量上下功夫。各乡(镇)、各部门要与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同步,按照新的“三定”方案,重新拟定岗位责任制,优化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事项,高质量、高效率履行好服务承诺。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电视曝光等形式,对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巩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成效

要继续深化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切实做到该听证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听证、该公示的重要事项必须公示、该通报的重点工作必须通报、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公开,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并创造条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和州政府的有关规定,不经过听证和公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不提请上报政府,不进入决策程序。要进一步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上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听证、公示、通报事项,要合理界定听证、公示、通报范畴,规范网上发布事项。要继续建设好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加大96128专线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96128专线的知晓度和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