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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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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0-07-14 09:47



 

                 海政办发〔2010〕109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组建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各项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大家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组建应急救援分队,使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尽快形成战斗力,在各项应急救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保障。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于2010年7月12日前将各分队应急救援人员组建情况、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县应急救援大队办公室(联系人:王李先,电话:0691-5123119、15812164321)。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组建方案

    为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建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在各乡(镇)、有关部门成立应急救援分队。
    一、机构组成
   (一)县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组建,大队长(政委)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大队长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县政府办联系消防工作的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政委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担任,成员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现役官兵、合同制消防员、各分队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负责全县以救援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县应急救援大队办公室(即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县应急救援大队的日常工作,名称为“勐海县应急救援大队办公室”,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由县人民武装部、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人防办)、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勐海供电有限公司、移动勐海分公司、电信勐海分公司、联通勐海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11个乡(镇)分别成立应急救援分队,由各乡(镇)长任分队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武装部长任副分队长,成员由各有关站所人员、村两委干部、志愿消防队员和基层民兵组成。名称为“××(乡)镇应急救援分队”,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县应急救援大队统一安排参加县内、外其它应急救援。
   (三)相关职能部门应急救援分队组成如下:
    1.由县安监局牵头组建成立矿山和化工应急救援分队,名称为“勐海县矿山和化工应急救援分队”,分队长由县安监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内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的各单位组成;
    2.由县卫生局牵头组建成立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分队,名称为“勐海县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县卫生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内卫生医疗管理各相关单位、各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组成;
    3.由县林业局牵头组建成立林业应急救援分队,名称为“勐海县林业应急救援分队”,分队长由县林业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内林业管理各相关单位、各森工企业组成;
    4.由县建设局牵头组建成立技术保障分队,名称为“勐海县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县建设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等部门组成,必要时聘请县内已离退休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县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充实;
    5.由县民政局牵头组建成立后勤保障分队,名称为“勐海县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县民政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局、县文体局、县审计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粮食局、县扶贫办、县档案局、县供销联社、县工商局、县邮政局、县运政所、县路政大队、勐海公路管理段、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厂、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各交通运输企业等单位组成;
    6.由县公安局牵头组建成立社会维稳分队,名称为“勐海县应急救援社会维稳分队”,分队长由县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人武部、县信访局、县公安边防大队、打洛边防站、打洛海关等部门组成。
    7.由县政府新闻办牵头组建成立信息宣传分队,名称为“勐海县信息宣传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县政府新闻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县广播电视局、云南广电网络勐海支公司组成。
    二、应急救援大队和分队职责
    县应急救援大队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全县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的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大队办公室(即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处理应急救援大队的日常工作,履行值班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应急救援分队在县应急救援大队的指挥下,承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相关任务,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相应的各项工作。各分队的具体职责,由各分队细化报县应急救援大队审核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