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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21〕12号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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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4-07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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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直各办、局:

2021年4月7日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勐海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147


勐海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71号)精神,结合勐海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诣、绿色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勐海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级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县级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 县交通运输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全县养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编制县级养护补助资金计划,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养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指导,执行和落实各项养护管理任务,监督和考核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做好公路月查季评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绩效管理。

2.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县级补助资金,指导和监督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

3.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用地、砂石料供应等工作。

4. 县林草局负责在农村公路绿化美化上给予指导和苗木支持,配合推进全县美丽公路建设县发展改革、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5. 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划分。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具体负责县、乡、村道养护管理工作,并承担县道雨季应急处置、保畅通及辖区养护安全管理责任;乡镇具体负责行政区划内乡、村道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接受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的乡村道的水毁、抢险、保畅和路基、路面维修等管养工作,并承担雨季天气应急处置、防滑保畅及养护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要达到100%,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和农村公路专干负责乡、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 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属地管理,履职尽责。

2. 健全完善乡、村级路长制,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落实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

3.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4. 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5.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6. 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机会。

三、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将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和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需要。

(一)落实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

省级将继续执行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政策。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省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只用于每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

(二)落实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

1. 2021年起,省、州、县(市)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按照省、州、县(市)三级财政投入比例4类划分,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属于三类地区日常养护资金按省、州、县(市)分担比例为40%、20%、40%,县级负责县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200元足额筹集本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配套资金

2. 省级根据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对补助政策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今后如省级补助政策及标准发生调整变动,按省级调整后的执行。

)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1. 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建立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县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一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4. 县审计部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四)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1. 各级要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2. 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

3. 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4. 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四、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1. 指导各地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2. 县交通运输局要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农村公路养护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二)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

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入使用,组织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县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省级要求指导和督促乡镇加强农村公路市场监管,着力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路产路权保护

1. 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依法依规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2. 建立健全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能力。

3. 加强路政管理和爱路护路宣传,利用全国路政宣传月推进路政法律法规进乡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4.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农村公路路产登记,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巡查、监管、行政许可,坚决制止损坏公路行为,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

(四)开展美丽公路创建

1. 结合我县及各乡镇实际,坚持经济实用、生态绿色环保理念,因地制合本地自然民族风情风貌,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打造精品农村公路旅游路线。

2. 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权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美丽公路建设。

3. 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提升公路技术状况,大力整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努力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打造绿色生态、安全畅通、美丽舒适的路域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路出行条件。

(五)健全完善奖惩考核机制

为确保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补助资金的5%用于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乡镇给予奖励或增量补助,提高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水平;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助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勐海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和局、县扶贫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全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本行政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1年4月底前抄送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重大情况及时报县人民政府。

(二)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开展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开展试点创建

1. 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要组织各乡镇围绕路长制、资金保障、创新技融资机制、美丽农村路、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政府考核、信用评价机制等试点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

2. 全县选12个乡(镇)和35个行政村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县级择优选取改革成效明显的乡镇、行政村向州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推荐,并将好的经验做法纳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