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新同志免职的通知
海政发〔202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黄新同志免职的通知》(海委〔2021〕92号)文件精神,经2021年5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黄 新 免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