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罗翠英等七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海政发〔2021〕25号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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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7-24 05:36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罗翠英等七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海委〔2021〕112号)文件精神,经2021年7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罗翠英 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科级);
何 星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陈 磊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岩罕怀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侦查中队队长(副科级);
杨 斌 任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白照裕 任县公安局打洛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岩丙香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情报中队队长,试用期
至2021年3月。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