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学坚等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海政发〔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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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9-26 04:39
海政发〔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 《关于岩尼兴等四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 〔2022 〕119号)、 《关于李学坚等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海委 〔2022 〕 125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9月 19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学坚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骏超 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黎明农场
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董志茹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副局长职务;
岩尼兴 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荣政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挂职三年);
唐金平 免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延志 免去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 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