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朝俊等二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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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2-22 09:33
海政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王朝俊等二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24〕7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1月19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朝俊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代 云 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张 磊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周海明 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县中小企
业局局长;
匡艳云 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竺福兵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
局长职务;
王金春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 悦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 说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张 宇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河长制办公
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 涛 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勐遮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骏超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洛管理所所长,免去县科
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 玲 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高 宇 免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飞飞 免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县中小
企业局局长职务;
李 杰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忠鸿 免去县公安局勐遮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董志茹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 二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岩尼兴 免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春梅 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胡红卫 免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桑 斓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